“长沙女童被打破头骨”案宣判 涉案老师获刑五年禁止从业 被害人父亲:希望孩子尽快走出阴影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1-27 17:21

2023年9月,湖南长沙小学教师宋某明使用三角尺砸伤该校四年级女生乐乐(化名),导致乐乐颅脑损伤进行开颅手术。此事随后引发关注。据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消息,11月27日,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宋某明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某明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后学校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达成一致,并已履行。刘某辰已恢复上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宋某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已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足额赔偿受害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等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等旁听了案件宣判。

宣判之后,乐乐的父亲刘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们不认可这个判决结果,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从事发到后来经过手术,孩子的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他们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送孩子去学校。虽然现在孩子重新回学校读书,但是身体还没有彻底康复,心理上也有很大的阴影,他们问过大夫之后,决定还是让孩子先回学校试试,一边上学一边观察,“先看看孩子的情况。”

刘先生说,目前孩子上学的学校并不是原来的学校,转了学,希望她远离之前受到伤害的地方,让孩子能尽快从阴影中走出来。

实习生 苏海韵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校对/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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