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更多中外当事人选择在上海仲裁与调解
解放日报 2024-10-03 08:30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以下简称“WIPO仲调上海中心”)对受理的首例知识产权争议仲裁案件作出裁决并经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

这是一起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申请人是外国企业,被申请人是中国企业。两家企业在纠纷发生后,约定在WIPO仲调上海中心进行快速仲裁,仲裁地选择中国上海,语言选择使用中文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还请WIPO仲调上海中心指定了一名中国籍专家担任独任仲裁员。

“零”的突破

根据我国仲裁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等规定,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和语言、法律等,充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

WIPO仲调上海中心负责人吕国强介绍,仲裁地的选择对于保障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确保裁决的有效执行和公正性、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案当事人选择仲裁地在上海,在WIPO仲调上海中心仲裁,并且请求指定中国籍仲裁员,适用中国法律,体现了双方当事人对WIPO及WIPO仲调上海中心的认可,以及对中国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的信任。

仲裁裁决的执行是当事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的基础,是仲裁制度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吕国强介绍,本案双方当事人经仲裁后,自动履行裁决结果,实现了“案结事了”。选择WIPO仲调上海中心,当事人可以在超过2000人的全球知识产权专家团队里按需选择不同国家、领域和语言的仲裁员,专业性更强,争议解决效率更高,而且执行力强。根据《纽约公约》规定,WIPO仲调上海中心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在170多个缔约国和地区得到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依据WIPO仲裁规则,快速仲裁一般需要4个月,普通仲裁程序则需要12个月。这个仲裁案件从申请到作出裁决,仅用了不到两个月,体现了仲裁的高效性。

1994年,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在瑞士日内瓦成立,是一个中立、国际性和非营利争议解决机构,提供多种经济高效替代性争议解决(ADR)服务。通过调解、仲裁、快速仲裁和专家裁决,让私人主体之间可以通过诉讼以外的方式,有效地解决国内或跨境知识产权和技术争议。

随着中外企业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中国对知识产权涉外服务的需求也与日俱增。2019年10月,WIPO仲调上海中心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是中国司法部批准的首家在中国境内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案件仲裁与调解的国际仲裁机构,是我国第一个WIPO仲裁与调解机构,实现了国际组织仲裁机构在我国设立业务机构“零”的突破。

首案效应

作为WIPO与中国政府合作的重要成果之一和上海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的生动实践,WIPO仲调上海中心设立后一直备受关注。

据介绍,WIPO与最高法、部分地方高院,建立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诉讼与调解合作机制,为中外权利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新的路径,五年来成果颇丰——WIPO仲调上海中心现已与上海、福建、海南、广东、重庆等高院建立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委托调解合作,共受理法院委托调解案件120余件,调解成功率约为35%。案件涵盖知识产权争议的各种类型,其中商标62%,专利22%,版权和数字内容10%,信息通信技术2%,其他4%。

从已收案件来看,当事人来自芬兰、瑞士、意大利、法国、英国、美国、日本、德国等16个国家。一位外国代理律师在参与了由WIPO仲调上海中心仲裁调解成功的专利权纠纷案后,在《英国知识产权杂志》上发文,认为WIPO仲调上海中心的调解模式可以加快纠纷解决速度,减轻财务风险,避免长时间庭审及结果的不确定性,对外资企业在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专程来访,肯定了WIPO仲调上海中心取得的成绩。他表示,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强大的知识产权引擎之一,上海中心的成功与实践,显示了上海在全球知识产权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作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今,中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大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WIPO仲调上海中心的设立与实践,对中国和上海进一步扩大开放、优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吕国强说:“WIPO仲裁机构的优势是国际性、中立性、保密性、终局性和可执行性。虽然名为‘上海中心’,但是服务对象面向全球,希望通过首案效应,吸引更多中外当事人选择在上海仲裁与调解,助力上海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

文/刘雪妍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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