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录纠纷频发,体检标准需要“体检”了吗
光明网 2024-08-12 11:00

因为桥本甲状腺炎,报考浙江杭州市拱墅区专职社会工作者岗位的小周被拒录;同样的原因,笔试面试均为第一名的医学生梁禄暖,也在考取福建厦门市中医院肿瘤科中医师后被拒录。两人均起诉招聘单位,认为桥本甲状腺炎不是传染病,不影响胜任工作,且所应聘岗位并非公务员,采用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于法无据。不过,二人诉请均被法院驳回。

两名应聘者的遭遇,再度引发社会公众对体检标准的关注。不必讳言,当下很多用人单位招聘体检,多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作为国家颁布的标准性文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体检标准》”)已然成为入职体检录用的示范性文件。且不谈其他企事业单位招聘采用公务员标准是否合适,从这一标准本身来看,似乎也不该对一些现在看来危害性不大的疾病,直接判为不合格。易言之,运行多年的体检标准,也该“体检”了。

其一,随着医学的进步,很多在过去会对身体产生严重影响的病症,现在已经可以被治愈,或是可以控制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范围内。桥本甲状腺炎就是这样,不仅不传染他人,也不影响人体组织功能的正常活动和携带人的正常工作生活。

类似的还有多囊肾病。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调研发现,全国至少有145万名多囊肾病患者,而在现有医疗手段下,国内对多囊肾的早期基因筛查已相当成熟,病人可以很早发现这个病,实现“可防、可治、可显著延缓进展”。从2021年两会开始,张宝艳连续两年建议重新修订《体检标准》,呼吁对一些能够正常履职的慢性病患者放宽录用限制。此外,有专家亦表示,目前被《体检标准》认定为“不合格”的高血压、糖尿病以及部分精神类疾病,或许也应依据现有医学水平作适当调整。

必须承认,当年公务员体检标准的颁布,确实以统一的标准保障了公民平等就业的权利,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医疗水平的进步,以及民众观念的变化,这份标准已明显存有滞后性。制定于2005年的公务员《体检标准》,上一次修订是2016年,到现在又过去了8年,新的修订势在必行。

其二,体检标准应该是一个底线标准,而非选拔标准。既然公务员法仅规定,公务员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过苛过高,就会成为新的障碍。尤其是,部分单位要求应聘者的身体条件同时满足所有设定条件,近乎“全能”,这也不科学、不合理。即便一些岗位有专门要求,用人单位也应按照任职条件与职责要求相一致的原则精准对应,而非“一刀切”普遍要求。

此外,标准高悬,往往会催生一些灰色交易。现实中,不少患有某一类疾病者为了顺利就业,不惜铤而走险,而各种“代检”“保录”等灰色中介也层出不穷。极端情况下,一些地方的神通广大者甚至还打通各个环节,公然破坏秩序,以图蒙混过关。毕竟,任何制度存在的不完善空隙,都很可能会被灰色的东西填平。这实际上是在制造新的社会不公。

早在2003年,25岁的张先著因携带乙肝病毒被安徽省芜湖市人事局拒录,后以侵犯其合法权利为由状告芜湖市人事局,这就是“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由此引发的波澜至今仍让人意动。这一案件给人的最深刻启示,其实就在于规定不能一成不变,而要应时而动。我们当然不可能消除所有的就业不公,但可以一点一点做起来。比如,明确企事业单位的体检标准是不是要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制定;又如,是不是要在尊重科学的前提下,尽快启动公务员标准的修订,适度调整一些明显不合理的要求。

根据体检结果刷人,对于企业固然会多一些保障,但过苛过严的标准无疑也可能误伤求职者,如何协调好“企业公平”与“社会公平”,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无论如何,根据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体检标准,多一些善意,多一些包容,是符合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的。

文/龙之朱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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