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第二天即遭弃养 法院撤销父母监护权!
法治日报
2023-12-17 20:17
女婴出生第二天即被遗弃,在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依法撤销女婴父母的监护权。近日,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撤销未成年人监护权案。
阿某(女)与艾某(男)在外务工时相识相爱,一年后,阿某非婚生育了一名女婴,生育后的第二天,阿某的舅妈吐某与其母亲布某将女婴遗弃。
第二天上午8时许,疏附县某乡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该女婴,送往疏附县人民医院检查无恙后,交由疏附县儿童福利院代养至今。
后经派出所调查,将遗弃女婴的阿某、吐某、布某抓获归案。儿童福利院向主管部门疏附县民政局汇报相关情况后,由疏附县民政局向疏附县人民法院起诉。
2023年8月24日,疏附县人民法院以遗弃罪判处阿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布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被申请人阿某、艾某及其父母均表示,无力承担婴儿的抚养、监护责任,其所居住的村民委员会也不具备抚养和监护遗弃婴儿的条件和能力。
近日,疏附县民政局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撤销女婴父亲艾某、母亲阿某对女婴的监护权,申请由疏附县民政局担任女婴的监护人。
经法院审理判决,撤销被申请人艾某和阿某的监护权,由申请人疏附县民政局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法官寄语:父母爱护、抚养子女是人之常情,更是法定职责。为人父母,生而不养便遗弃,更是犯罪。由于女婴的母亲阿某及其亲属法律意识淡薄,碍于女婴父母亲未婚先育,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女婴的遭遇令人痛惜,虽然她未能获得父母的关爱,但幸运的是得到了法律保护。
文/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乔桥 买尔旦江·斯迪克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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