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外地车“轻微违法不罚”也是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9-29 14:30

9月27日,天津市公安局网站发布通告称,今年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市交管局对外地非营运小客车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等原因发生10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教育纠正、免予罚款”。这些行为包括:违反禁左通行标志指示、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进入导向车道后未按规定行驶、在道路交叉口压越实线等。

同日,安徽蚌埠交警也发布消息称,中秋国庆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柔性执法”力度和范围,对因不熟悉路况驶入单行道或禁行区域的外地车辆驾驶人,在给予口头警告纠正后,不罚款、不记分、不扣车。媒体注意到,近日已有多个城市推出“柔性执法”政策,如:四川绵阳、河南平顶山、河南新乡、江西新余、四川遂宁、湖北荆州等,明确规定“双节”期间,外地小车司机在本埠旅游、探亲、访友期间发生轻微交通违章行为,“只警告、不处罚”。

这一做法在一些地方甚至已经形成制度性规定,比如甘肃平凉,今年6月发布的《平凉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十二项措施》中已经提到,在全面落实“首违免罚”的基础上,全市推广法定节假日外地小型机动车在平凉市辖区轻微违法只纠违、不处罚措施。对外地小型车辆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来平期间,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不按导向行驶等轻微违法只纠违、不处罚。

事实上,像这样在特殊节点对外地车辆温柔以待、实施轻微交通违法不罚的,不是今年才独有的现象,而是往年也有不少地方这样做,只不过今年更多更集中一些。

外地车轻微违法不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更是明确了对于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的程序性原则;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也为此提供了有效空间。

外地车轻微违法不罚,是人性化的现实需要。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尤其是在节假日人流、车流叠加的情况下,车辆出现一定程度的轻微违法,与平时相比应该说概率会大不少,尤其是在车辆进入外地城市、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出现道路违法的概率更是可能大大增加,但这样的违法很显然在很多时候都是无心之过,不具有违法的故意和恶意。这时候,明确对外地车辆轻微违法不罚,无疑就是实事求是基础上的合理化、人性化执法。

更重要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城市之美、城市之温暖的表现,已不仅仅是对本地市民有多少优惠、有多么关爱、道路有多干劲、车辆有多有序,而是表现在方方面面。而对外车主温柔,以来者都是客的厚道、胸怀看待和处理他们发生的交通事故等事情,无疑也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目前不少城市对外地车辆明确实施轻微交通违法不罚,不但是应有的厚友结谊的需要,其实也是对地方城市之美、城市温度的增色和增加,是一个城市形象的重树和重塑,是深层次打造营商环境的内在需要。

一些地方实施轻微交通违法不罚,直观看是对车主的仁爱和温情,但本质上却未尝不是城市对自身形象的增色,再深一层这也无疑不是地方对发展环境的打造,也是对自己实实在在的温柔。而在全国各地营商环境优化都在不断深化的当下,实施轻微交通违法不罚,不但重要节点需要,平时也同样需要;不但是国内少部分城市的自觉选择,更应成为国内所有城市的必须规定动作。这无疑需要有关方面进一步在落实上下大功夫、下真功夫,真想办法、想真办法。

文/余明辉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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