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超额查封”是保障民企权益题中之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7-13 06:50

7月11日上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信息显示,被冻结24小时的“珠海万达商管50亿股权”已解冻。一天之内,价值超过1200亿元的万达商管股权被查封又悉数解封。超千亿元股权“失”而复得,对企业而言是依法维权的结果,对司法机关而言是依法纠偏切实保障企业权益的结果,对公众而言无异于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据了解,此次珠海万达商管被冻结股权,缘于万达和广东一家企业的经济纠纷,双方涉及纠纷金额为几千万元,为此广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珠海商管50.7亿股权。根据之前启动IPO时的公开估值,珠海万达商管Pre IPO投资人的入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84元,按此计算,此次珠海万达商管被冻结的50亿股股权价值约为人民币1242亿元,是万达涉及经济纠纷金额的数百倍,明显属于“超额查封”。

珠海万达商管被冻结的公示信息发布后,引来众多媒体报道和企业界、法律界的高度关注,很多人都担心“超额查封”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担心司法机关处置不当损害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好在此次冻结一天后即解封,让企业避免了一场无妄之灾。

据专家解释,司法实践中之所以会出现“超额查封”,主要在于一些司法机关存在认识误区,即将实收资本等同于企业的净资产,或者将实收资本等同于注册资本。比如,此次珠海万达商管被冻结50亿股权,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50亿资产,而是对应着万达商管超过1200亿元的股权资产,是万达商管涉及的经济纠纷金额的数百倍。

应该说,企业发生经济纠纷后申请司法冻结对方资产本是正常途径,但司法机关如果处置不当导致“超额查封”,很可能给被查封的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进而形成事实上的司法不公。司法机关对涉纠纷企业采取冻结资产处置,往往只有一纸公告,没有更多的信息披露,容易让公众认为被查封的企业存在重大问题,或者遇到了天大的麻烦,企业不仅声誉受到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包括上市等都可能遭受重创。

鉴于此,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关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要求“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珠海万达商管被查封一天后解封,法院及时纠正“超额查封”,人们为司法机关依法保障民企权益点赞的同时,也由此联想到万达遭遇的另一起“超额查封”:2019年内万达和万科合作开发长春影视城项目,之后双方产生经济纠纷,涉及金额为13.8亿元,万科向上海虹口法院申请对万达资产进行诉前保全,今年6月5日,大连万达商管19.8亿股权被法院冻结。

据分析,大连万达商管被冻结的19.8亿股权,对应1287亿的股权资产,是双方争议的标的额资产的94倍,属于超额标的查封。后来上海虹口法院解封了8.3亿股权,但剩余的11.5亿股权仍是争议资产的53倍。只要这笔股权仍在法律诉讼中,万达商管上市和发行基金等就无法正常进行。

在资本经济以及股票市场或者Pre IPO这些概念上,如何界定保全财产的资产价值问题,已经是摆在司法系统面前一道绕不过去的坎,而且仅靠工商局的注册信息来扣押查封资产是远远不够的。这个新环境、新挑战、新问题需要跨界沟通,因为这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

及时、全面纠正“超额查封”行为,是依法维护企业经营秩序、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依法保障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迫切要求。2019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次年部署在基层检察院启动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试点,从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入手,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期待在这些积极探索的基础上,司法机关严格依法纠正、妥当处理“超额查封”问题,更有力发挥司法护航经济发展、助力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文/姜泳华

图源/新华社

编辑/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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