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3年来共有1143名毒品犯罪分子在京受审获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6-20 16:11

6月20日,北京高院召开“北京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新闻通报会。北京青年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毒品犯罪手段网络化态势明显。2020年以来,北京全市各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25件,毒品犯罪分子1143人获刑。另外,新型毒品叠加交织,犯罪手段网络化态势明显,犯罪主体愈发年轻,且毒品犯罪向大学校园渗透加剧。

近三年来 1143名毒品犯罪分子在京受审获刑重刑率达20.5% 

北青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1月至2023年5月,全市各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25件,其中一审978件、二审147件,1143名毒品犯罪分子获刑。其中,毒品犯罪分子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234人,重刑率达20.5%,高出同期其他刑事案件10个百分点,对震慑、遏制毒品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布会上,北京高院副院长孙玲玲表示,从案件审判情况看,2020年以来,案件数量下降明显,毒品犯罪总体得到有效遏制,禁毒斗争形势整体向好。但涉毒案件涉及罪名相对集中,位居前三的罪名分别是贩卖、运输毒品罪977件(占86.8%)、容留他人吸毒罪96件(占8.5%)、非法持有毒品罪34件(占3%),可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仍比较猖獗。

毒品犯罪分子年轻化趋势日渐明显

“涉案毒品种类趋向多元化情况明显。”孙玲玲在发布会上透露,相对于大麻、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氯胺酮、合成大麻素、卡芬太尼等新精神活性物质(新型毒品)后来居上、不断攀升,呈现一、二、三代毒品叠加交织的局面。新精神活性物质不仅种类繁多,毒理作用比传统毒品更加强烈,具有很强的成瘾性,而且经常伪装成电子烟、邮票、糖果、巧克力、饮料等,迷惑性更强,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与此同时,北青报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的涉毒案件中,再犯累犯多,犯罪主体年轻化。

孙玲玲透露,绝大多数毒品犯罪被告人曾有前科劣迹,48.2%的被告人曾因实施贩毒、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被判刑;多数吸毒人员在戒毒、康复后,受“圈子文化”和网络涉毒信息影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超过六成的贩毒人员同时也是吸毒人员,“以贩养吸”较为普遍,一名被告人因长期吸毒先后被行政拘留8次。

另外,孙玲玲在发布会上表示,好奇心较强的青少年为寻求刺激,容易成为新型毒品滥用的高危人群,有的吸食同时也参与贩卖,年轻化趋势日渐显现。

据统计,近三年来北京法院审结的涉合成大麻素类毒品犯罪案件中,贩卖对象多为大学生群体,涉案人员平均年龄为24.5岁,毒品犯罪向大学校园渗透加剧的现象亟须引起关注。例如,丰台法院审理的3起跨省贩卖“电子烟油”关联案件中,5名被告人均在18岁至25岁之间,其中4名为在校大学生。

另外,从北京高院发布报告来看,近年来涉毒案件犯罪手段网络化态势明显。

毒品犯罪开始“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法官:别轻易帮他人代收快递

据了解,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毒品犯罪呈现“网上网下交织、线上线下同步”的态势,近七成毒品犯罪交易依托互联网实施,交易联络、毒资支付、毒品交付网络化,采用“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较为普遍,毒品交易“‘人、钱、毒’分离”特征明显,犯罪手段更加隐蔽,证据收集和案件查处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发布会上,北京高院刑一庭庭长肖江峰透露一起案件,2021年6月至7月间,林某通过网络从马来西亚购买可疑液体25瓶,共计200.89g(其中透明液体18瓶共计135.97g,蓝色液体3瓶共计25.72g,棕色液体4瓶共计39.2g),并快递寄到北京市海淀区某大楼D座。

经鉴定,上述可疑液体中均含有毒品成分GHB,其中透明液体含量为0.005%,蓝色液体含量为57.7%,棕色液体含量为54%。林某于2021年7月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林某明知是毒品而寄递进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考虑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以被告人林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罚金二万元。一审宣判后,林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肖江峰透露,随着信息技术和物流行业的迅速发展,毒品犯罪网络化趋势愈加明显。该案中,林某通过网络向上家约购毒品,并通过支付宝向对方支付毒资,最后使用虚假姓名通过国际物流快递渠道收货。之后,将所购毒品信息在其推特账户上发布,通过微信群组进行销售,并使用虚假身份邮寄毒品。

“他们在网上交易过程中使用密语、隐语交流,交易完成后删除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作案手段隐蔽,加大了侦查取证的难度。”肖江峰表示,互联网给生活带来很多便利,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提醒大家,在代他人邮寄或者收取快递时,要“睁大眼睛”,提高警惕,以免沦为贩毒人员的工具。另外,针对此类案件的增多蔓延势头,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对网络平台和物流寄递行业的监管力度,让毒品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

北京高院:走私、贩卖等源头性的毒品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据北京高院透露,全市各级法院通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运用刑罚手段惩治毒品犯罪,法院禁毒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首先,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惩态势。据了解,2020年以来,毒品犯罪分子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234人,重刑率达20.5%,高出同期其他刑事案件10个百分点,对震慑、遏制毒品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另外,北京法院突出打击惩处重点,依法从严惩处走私、贩卖等源头性毒品犯罪,组织、指使、雇用他人运输毒品的主犯和毒枭、职业毒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对其中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如对走私毒品数量大(可卡因约24公斤)的陈某某、运输毒品数量大(海洛因20公斤)的史某、指使多人多次运输毒品的王某,依法坚决判处死刑。

同时,北京法院对新型毒品犯罪、侵害青少年的毒品犯罪,持续加大惩处力度。更加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加大涉毒资产追缴力度。依法惩处涉毒洗钱和窝藏毒赃等下游犯罪,对毒品犯罪加强全链条打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朱葳
校对/董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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