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直播过程中被身边人曝出“涉赌”,中超山东泰山俱乐部球员戴琳一下子陷入到舆论漩涡中。1月31日上午,戴琳通过个人社交平台公开发布声明,坚称自己从未参与任何赌球,并愿接受一切调查。
戴琳事件发酵的起因与其俱乐部队友吴兴涵被某女子控诉有关。1月30日,在今年1月15日足协杯决赛期间控诉吴兴涵“骗钱骗感情”的女子,再度晒出聊天记录,曝光戴琳欠钱不还。该女子表示,在足协杯决赛前夜,她曾当面找到戴琳,但因要钱未果而选择报警,此女子还表示自己已委托律师,准备起诉戴琳。
戴琳随后通过互联网直播,就“欠钱不还”一事做了一番解释,同时晒出了相关转账记录。他还与吴兴涵妻子进行网络连线。不过就在连线行将结束时,戴琳身旁突然传出一位女子的发问声音,说道:“什么赌球啊?戴哥你不也赌球吗?”戴琳即刻关闭了直播。
由于此次事件在足坛内外形成了巨大反响,戴琳或许是迫于舆论压力,于31日做出公开回应,并为此次事件给俱乐部带来的不利影响道歉。戴琳写道:“现在本人对昨天的直播事件做一个说明。由于录音只放了一半,真正的意思并未表达完整,球迷朋友只关注了敏感字眼,包括家人,更是吃惊怎么会涉及到这个词,对我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为避免事态发酵,我在此郑重声明——作为一个即将退役的老将,我从未参与过任何形式的关于足球的赌博,愿意参与一切形式的调查,调查证明我的清白后,我将追究侵权责任。在职业生涯尾期,还给俱乐部造成不利影响,在此我给俱乐部道歉,对不起!”
此前,戴琳就曾卷入借贷纠纷。天眼查显示,戴某(戴琳)、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异议裁定书曾被公开。该裁定书显示,案件依原告张某诉前保全申请,裁定冻结戴某等三被告价值1126万余元的财产。申请人戴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该执行裁定书属于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因此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法院到工作单位协助执行属于超标的查封;法院在有财产可供查封的情况下,向单位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给戴某的声誉造成极大不良影响。
法院认为,申请人在本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了诉讼,法院受理后采取保全措施符合法律规定;戴某主张本案属于超标的查封,但未提供被查封的财产价值证据,法院要求其单位协助执行停止支付的工资、奖金等金额也是以原告申请为限,不存在超标的查封,故此驳回戴某的异议请求。后戴某申请复议,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其复议申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肖赧
编辑/张颖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