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文物局公布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同时就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开展的背景,入选单位具备什么特点,以及施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解读。
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发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明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指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研究阐释、保护利用和文化传承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文化空间。
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2010年启动以来,逐步从行业内工作变成国家任务,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内容。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通过评定工作以评促改,推动各单位及时弥补短板,引导更好运营、创建和培育。
此次评定单位数量是历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最多的一次。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
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如泥河湾、学堂梁子以及石峁、凌家滩、上山等是人类起源和中华文明探源重要研究对象;邺城、辽上京、统万城、长白山神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承载。
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
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如郑州商城依托文保工程和博物馆,形成城市中心市民休闲场地;湖北屈家岭整合农业、林业等资源,打造农谷小镇;邛窑聚焦瓷业振兴,建成文创产业基地等。
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
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定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如河南二里头在央地共建支持下,建成遗址博物馆等硬件设施,持续开展考古发掘不断取得新成果,成为夏商文化研究高地;江西汉代海昏侯国聚焦展览科研,设立汉文化研究基地;浙江安吉古城遗址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发挥考古遗址公园综合效益。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多年人类史”的重要承载,是国家历史文化价值阐释者和中华文明重要标识地;是基于文化遗产得到更好保护利用为前提的公园,考古研究和成果展示转化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也是管理运营的重点,它的建设往往周期更长、需要专业队伍的参与;更重要的是它的最大功能在于对标“文化强国”“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通过考古成果转化、文化遗产传承、生态环境改善等,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文物局计划在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
同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将实施动态管理,有退出机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依据以上规定,国家文物局将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通过动态管理,将促进各地更加审慎研究创建的可行性,更好长远规划公园可持续运营管理,更好促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有序发展。
文/记者 田云华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