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券商从业人员违法炒股被处罚事件频出。深圳证监局网站6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国信证券一名前高级理财顾问违法炒股被罚。
截图来源:深圳证监局网站
据深圳证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王科迪于2019年6月26日入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南九道证券营业部(后改名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科苑南路证券营业部,下称国信证券科苑南路营业部),2022年2月底被停职,离职前任高级理财顾问。王科迪为证券从业人员。
2019年8月开始至2022年2月,王科迪陆续控制使用其母刘某侠证券账户、其配偶尹某蒙国信证券账户和“尹某蒙”东方财富证券账户交易股票。
涉案期间,王科迪控制使用“刘某侠”证券账户交易股票,成交金额8176752元,累计亏损76587.13元;控制使用“尹某蒙”国信证券账户交易股票,成交金额6095104.3元,累计亏损66259.63元;控制使用“尹某蒙”东方财富证券账户交易股票,成交金额10602663元,累计亏损77565.25元。上述证券账户组总成交金额合计24874519.3元,亏损220412.01元。
深圳证监局认为,王科迪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关于禁止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王科迪处以5万元罚款。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向来是监管打击重点。据中新经纬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证监系统至少公布了14起相似案例,涉及国金证券、长江证券、中邮证券、海通证券、国盛证券、广发证券、华林证券、国信证券、湘财证券和华融证券等券商,其中借用他人账户是常见手段。10月以来,已有多名券商从业人员炒股被处罚。
10月21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公布处罚信息显示,常阳洁,女,1993年3月出生,2018年1月9日至今,常阳洁任职国盛证券绍兴平江路证券营业部,执业类别为一般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2020年7月16日至2022年6月13日期间,常阳洁通过手机号码绑定的设备操作施某静证券账户,累计委托下单684笔,累计买卖金额4705121.69元,账户盈利13497.37元。常阳洁与施某静按照10:1的比例出资,并进行分成,其中归属常阳洁的违法所得为12270元。最终,常阳洁被没收违法所得12270元,并罚款2万元。
11月22日,深圳证监局网站公布了两则券商从业人员违法炒股的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黎子毅、雷桂清均曾任职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两人于2022年3月31日离职,离职前任投资顾问。两人均为证券从业人员。
2014年9月至2021年12月21日期间,黎子毅陆续控制使用“黎某晓”等三个证券账户交易股票,总成交金额合计18324564.04元,盈利100775.6元。
雷桂清控制使用同学“唐某”证券账户交易股票,2020年7月15日至2022年2月14日期间,总成交金额2319708.5元,盈利6967.32元。
最终,深圳证监局决定:没收黎子毅违法所得100775.6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雷桂清违法所得6967.32元,并处以7000元罚款。
12月1日,四川证监局网站消息显示,2018年7月至2022年5月任职于华龙证券成都人民南路营业部的刘峙轷,任综合管理岗。其于2019年3月至2021年7月,借用刘某强在华龙证券成都人民南路营业部开立的证券账户(含普通账户和两融账户)买卖证券。“刘某强”普通账户及两融账户买卖证券660笔,成交金额15039345.19元,共计盈利37025.34元。最终,刘峙轷被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7025.34元并处罚款1万元。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