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文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明确5类支持对象
​第一财经 2022-08-09 08:00

据北京市商务局网站8月8日消息,北京市商务局和北京市财政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联合修订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并于近日印发。

其中明确了5类支持对象和7大支持方向。

一、支持对象

(一)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包括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进出口企业、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对接应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二)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包括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交易、金融、支付、通关、仓储、物流等相关服务的企业(含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运营主体)。

(三)在市内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含线下自提店),采取线上下单、线下展示销售等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销售的企业;积极引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的商业主体。

(四)具备一定实力,通过完善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等服务设施,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优先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成员国建设海外仓。

(五)为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提供支持的其他企业或服务主体。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发展

支持企业通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含相关信息系统及移动应用程序、微信小程序等)、建设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对接应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提供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等各类服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扩大销售或服务规模。

(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发展

支持本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发展,完善园区服务支撑体系。鼓励园区扩大招商引资,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

(三)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

支持用于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的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B2C、B2B进出口业务。

(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建设

支持海外仓(或海外运营中心)、保税仓(含跨境电子商务医药产品专用仓)、智能口岸仓、出口集货仓等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服务设施及配套信息系统的建设,扩大海外仓业务规模,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支撑能力。

(五)支持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跨境体验消费

支持新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的建设和运营。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扩大销售规模。支持引导商场、超市、产业园区等主体积极引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

(六)支持北京跨境电商综试区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支持建设完善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统计监测、信息共享、智能物流、金融服务、电商诚信、风险防控、市场开拓、人才培育和营销等服务体系。

(七)对财政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确定的其他相关项目给予支持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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