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卖出QQ号后,又通过申诉找回?济南长清法院判了!
齐鲁壹点
2022-06-29 16:33
你是否想过自己的QQ号能卖多少钱?这种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吗?近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1年9月8日,张某(甲方)与某公司(乙方)签订《QQ号买卖协议》,某公司以200元的价格购买张某的QQ号。协议签订后,某公司通过支付宝平台向张某付款200元,并将涉案QQ号与己方手机号码绑定。
但之后,上述QQ号被张某通过申诉的方式找回。故某公司将张某诉至长清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赔偿公司损失。
经判决,张某与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签订的《QQ号买卖协议》于2022年4月21日解除;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某公司合同款200元;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某公司违约金60元;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某公司律师费400元;同时,驳回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买卖QQ号协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QQ号系用本人信息注册,个人属性较强,交付后卖方很容易通过申诉找回;二是卖方年龄普遍偏小,法律意识淡薄,缺少契约精神,导致QQ号及类似网络虚拟财产的买卖合同极易出现违约情形。
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只要签订的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就应遵守合同约定。民事主体尤其是青少年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秉持诚实,信守诚诺,为更好建设诚信社会、规范经济秩序、引领社会风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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