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孩家庭买首套自住房 公积金首贷额度上浮两成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6-27 18:50

浙江省政府官网6月27日公布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自8月起,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确定。同时,三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不纳入轮候,优先发放;适当提高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结合各地实际提取限额可上浮50%。

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在公租房户型选择、租金和公租房租赁补贴上予以适当照顾。选择实物配租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房,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核定租金;选择租赁补贴的,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发放租赁补贴。

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三孩家庭出租的,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85%确定租金。

支持优先购买共产权住房。鼓励对符合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意见》还提出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和未来社区建设。修订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细化增补无障碍、适老、托幼设施等内容。在未来社区建设中,将“配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机构和社区照护驿站,要求设施完备,安防监控设备全覆盖”,作为约束性指标;将“通过公建民营、单位办托、幼托一体等方式举办托育机构,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全覆盖,探索家庭式共享托育等新模式,依托‘浙有善育’数字化平台,搭建社区育儿一件事掌上服务平台,提供照护课程”,作为引导性指标。依托数字社会和浙里未来社区在线,加快“浙有善育”场景应用在未来社区精准落地。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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