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传媒被指税务虚假抵扣,公司予以否认
第一财经 2022-06-14 19:11

6月13日,导演王一淳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文章,实名举报欢喜传媒(01003.HK)税务虚假抵扣。6月14日,欢喜传媒发声明回应称存在不实信息和无端指责。

王一淳在其文章中称,2019年10月,她和欢喜传媒达成合作意向,约定以欢喜出资、王一淳出面成立承制公司(河南静深影业)、收取0承制费的形式来完成新片《绑架毛乎乎》的制作。2020年6月8日,欢喜传媒项目负责人施鸽通知王一淳项目暂停,王一淳方拒绝。

2020年6月15日,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欢欢喜喜公司)起诉静深影业并胜诉。天眼查数据显示,欢欢喜喜公司是欢喜影视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孙公司。

第一财经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发现,该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静深影业被判返还投资款505.18万元、赔偿损失44.14万元、支付违约金28.56万元、负担案件受理费5.23万元,合计约583万元。2021年8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民事判决书中,静深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据王一淳自述,虽然自己已经退回了大部分款项,但静深影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税务虚假抵扣一事,王一淳称,因静深影业曾收到欢喜传媒551万投资款,并开具了发票,除非欢喜传媒退回或冲红之前的发票,否则静深影业需缴纳近百万的企业所得税。然而,王一淳多次与欢喜传媒沟通退回或者冲红发票,均遭到推诿,欢喜传媒的法务称“发票已经做账,退不了”。最终,欢喜传媒表示,决定依据税法相关规定予以退税,此案执行案款的冲红退税金额为505万元。而王一淳认为,他们理应按551万进行退票冲红。

“截至今日,欢喜传媒没有进行任何退税操作,也没有任何人和我沟通退税的流程和金额。反倒是今天,我接到了法院要对个人进行强制执行的电话。”王一淳在微博表示。

王一淳总结称:“我没拿到一分编剧费、导演费、承制费,还倒找了他们100多万,现在他们还要为22万强制拍卖个人的房产。”

而欢喜传媒则在声明中表示,欢喜传媒与王一淳导演的合作产生纠纷,事实原委和是非曲直已经由人民法院审理和认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25日做出生效《民事判决书》认定王一淳导演方面违反了双方的合作协议。

欢喜传媒还称,王一淳导演的微博文章多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欢喜传媒与王一淳导演合作终止后双方合约已经解除,相关剧本版权已经返还。欢喜传媒一直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并合法处理以上纠纷涉及的税务事项。王一淳导演发布的微博存在多处失实内容,欢喜传媒将保留追究其侵权法律责任的权利。

天眼查App显示,欢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于1994年2月注册,股东包括哔哩哔哩股份有限公司、徐峥、宁浩、猫眼娱乐等,同时徐峥、宁浩及哔哩哔哩COO李旎还在该公司担任非执行董事。

欢喜影视投资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持股台州欢喜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欢十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家公司。其中,欢欢喜喜公司系与导演王一淳及河南静深影业等签订影片合同的公司。法律诉讼显示,欢欢喜喜公司多次因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被侵害诉讼维权,涉案影片包括《一秒钟》《疯狂的外星人》《误杀》《温暖的抱抱》等。

公开资料显示,王一淳为女导演、编剧、制作人,毕业于大连外国语大学法语专业。2015年,王一淳自编自导个人首部电影《黑处有什么》,并凭借该片入选包括柏林国际电影节、BFI伦敦电影节在内的多个国内外电影节。2019年,由王一淳担任编剧的剧本《绑架毛乎乎》荣获第22届上海国际电影节·电影项目创投最具投资价值项目,并作为唯一华语项目入围柏林电影节创投单元。

来源/第一财经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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