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要求加强中央企业商誉管理:因管理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将被追责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6-02 17:19

国资委6月2日对外公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商誉管理的通知》,旨在加强中央企业商誉管理,夯实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资委表示,商誉是指企业在对外并购中形成,合并成本超过被并购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且单项入账的资产。近年来,随着中央企业投资并购不断增加,形成的商誉规模大幅增长。国资委提出,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商誉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但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高溢价、高商誉、高减值的连锁风险,以及商誉初始金额确认不准确、减值测试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过高的商誉预示可能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如果管理不当将对企业权益、会计信息质量产生重大影响,还会加剧企业经营业绩的波动,影响企业平稳运行。因此各中央企业要正确认识、高度重视商誉管理的重要性,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全链条、全周期的商誉管理能力,特别要将境外项目以及溢价率(即支付对价/经备案的收购股份对应评估价值-1)高于两年内可比行业或企业平均水平50%以上的项目等高溢价项目作为管理重点,实施从严管控,及时化解高商誉潜在风险,切实夯实资产质量,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此次发布的《通知》分四个部分:一是总体管理要求。主要内容是:强调要正确认识、高度重视商誉管理的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全链条、全周期商誉管理能力,强化境外项目及高溢价项目的管控;二是加强源头管控。主要内容是:严格执行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进行可研论证、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等工作,特别是对高溢价项目要上提企业内部决策权,加强对并购项目的运营管理;三是规范计量确认。主要内容是:针对一些中央企业商誉管理中报表科目列报错误、减值测试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或细化相关要求。其中特别强调对于连续三年出现减值迹象但减值测试结果未显示发生减值的要重新审视关键参数的合理性;四是完善长效机制。主要内容是:制定商誉专门管理制度,明确商誉管理各环节责任部门;加强中介服务支撑,明确企业和中介机构之间的责任;加大商誉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

《通知》指出,加强监督检查是防范化解商誉风险的关键。中央企业应对商誉管理涉及投资并购、生产运营、会计核算等全过程开展审计监督,重点关注高溢价和高减值项目,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违规问题,重大资产损失及损失风险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国资委报告。要高度重视外部审计监管机构对商誉管理特别是商誉减值及减值风险的审计检查意见,要强化整改落实,不断规范经营管理,夯实资产质量。

《通知》强调,对因商誉管理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会计信息失真等严重不良后果的,国资委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开展专项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