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初步建成:47块湿地列入市级名录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6-01 16:33

我国首部《湿地保护法》于6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后,如果擅自占用、破坏国家重要湿地,一亩地最高处罚可达660多万元。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园林绿化局获悉,“十四五”期间,全市将再添小微湿地50处,总面积50公顷,持续发挥湿地净化水质、美化环境的示范作用。

玉渊潭公园湿地 摄影/何建勇 

据市园林绿化局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处处长张志明介绍,《湿地保护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立法空白,是健全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湿地保护法》明确了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设置处罚标准时,不仅充分考量了湿地资源的实物价值,也更加注重湿地的生态价值,处罚标准更加严厉。“如果擅自占用、破坏国家重要湿地的,处每平方米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一亩地最高处罚可达660多万元。”严厉的标准将让破坏湿地者付出沉重代价。

张志明介绍,北京于2013年5月起实施《北京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目前北京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已经初步建成。下一步,北京将根据《湿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修订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进一步健全湿地保护制度体系。

世园公园湿地 摄影/何建勇 

自《条例》实施以来,本市全面开展了湿地保护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本市对国家重要湿地、市级湿地和区级湿地实行名录管理。为提升重要湿地管理水平,市园林绿化局会同市水务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进行湿地名录的制定及公布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发布两批市级湿地名录,共计47块湿地列入市级湿地名录,总面积达2.7万余公顷。

根据2021年度“国土三调”调查成果,按照《国际湿地公约》口径统计,全市湿地面积为6.21万公顷,其中湿地地类面积0.31万公顷,湿地归类地类面积5.90万公顷。湿地地类包括灌丛沼泽、内陆滩涂、森林沼泽、沼泽草地、沼泽地。湿地归类地类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干渠、水田。

西海湿地 摄影/何建勇 

截至目前,全市建立了野鸭湖、汉石桥等6个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11万公顷。建立了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和长沟国家湿地公园3个国家级湿地公园,批建了怀柔区琉璃庙、大兴长子营等8个市级湿地公园,总面积2900余公顷。组织开展了延庆曹官营、密云清水河、房山拒马河黑鹳、房山佛子庄以及怀柔喇叭沟门等7个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总面积1700余公顷。

“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小微湿地50处以上,总面积50公顷,持续发挥湿地净化水质、美化环境的示范作用。全市还将结合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以小微湿地建设为切入口,以温榆河公园、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为重点,加大湿地恢复与建设力度,提升湿地生态质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斌
编辑/毛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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