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反对长春动植物园搬迁,官方:进一步论证,绝不漠视公众权利
澎湃新闻 2022-03-21 11:01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3月18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再次反对长春动植物园搬迁项目,建议立刻叫停”的留言,吉林省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18日回复称:2020年3月21日,动植物园搬迁选址已通过市规委会论证。在动物园新建及搬迁工作中,客观上还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改进,2021年本项目并未继续推进。接下来,市委市政府将对长春市野生动物园的新建工程和现有动植物公园的搬迁工作开展更进一步的专家论证。绝不会漠视公众参与决策的权利。

网民3月12日在人民网向吉林省长春市市长留言称,再次反对长春动植物园搬迁项目,建议立刻叫停。

这位网民根据《长春市文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向公众开放的博物馆、参观游览场所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用途的,应当依据文物保护单位级别,经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具体从多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一、长春动植物园在2009年以“伪满新京动植物园旧址”名义入选长春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的“长春动植物园搬迁新湖镇”项目,是否涉嫌违反了《文物保护法》和《长春市文物保护条例》?如果是,请主管部门立即叫停此项目。

二、长春动植物园地处市中心,临近地铁1号线及众多公交线路,门票仅30元,而且还毗邻成熟居民区与桂林路商圈。普通市民游客尤其是孩子入园游览不但方便,而且成本低廉。试问如果动物园整体搬迁到位置偏僻、交通不便,附近没有商业设施的新立城远郊,那么一个三口之家游览一次动物园,不但要坐几小时的车,还要花几百元买门票,周围连吃饭的地方都没有,只能在园区内消费或自带干粮,如此这般,市民还有多少游玩意愿?市民游玩意愿下降,动物园又如何盈利来保证动物的福利?一座失去了公益性质且无法保证动物福利的动物园,建得再大又有什么意义?

三、长春动植物园传承悠久,是我市的历史文化名片。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在小说《奇鸟行状录》中曾多次描绘该园。1981年,长春动物园对“长春动植物园”规划进行修改,国内动物园专家认为此规划科学属国内一流水平;2008年,长春动植物园又闭门改造三年,同样得到了业内人士的好评。盲目将这座经典动物园搬迁,不但是对过去改造经验和成绩的浪费,更是一种对历史传承不负责任的行为。

四、世界著名的城市动物园大多位于市中心,只要运营得当,规划科学,并不存在公共卫生隐患,也不存在面积过小、不利于动物园发展的问题。长春动植物园的面积放眼全球也属于大型,且设计合理,不但有人工水系,还有模拟长白山植物垂直分布的人工山,是长春市中心进行本土自然科普首屈一指的优秀场所,它真正需要的,是在前人规划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而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

五、国内城市有不少搬迁动物园至远郊的案例,其中绝大多数失败,如哈尔滨森林动物园,搬迁后位置偏远,价格昂贵,游客寥寥,园方亏损严重,追悔莫及;北京动物园、广州动物园、南京动物园,在市民和业内反对下叫停了搬迁项目,在老动物园的基础上成功进行了升级改造。

最后,这位网民表示,建议召开听证会广泛听专家和社会意见,为人民保留这座老动物园。

吉林省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3月18日回复称,收到留言后,长春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市林业园林局核实情况。以下为本次长春市动植物公园搬迁工程情况:

一、2019年长春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卫生防疫能力,给广大市民创造健康安全的生存空间,缓解城市中心公共绿地资源相对稀缺,决定对长春市动植物公园进行搬迁。搬迁后动植物公园原址依然存在,将变为一个开放式公园,免费向市民开放,不会进行大面积拆除。 2020年3月21日,动植物园搬迁选址已通过市规委会论证。2020年3月22日在《长春日报》向广大市民公示,广泛征求市民对动植物园搬迁的建议。

二、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长春市动植物公园搬迁项目作为2020年“三早项目”之一,由净月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新建野生动物园的立项、可研、环评、能评、设计、建设管理等全过程建设工作。根据2020年3月21日《长春市动植物公园选址情况汇报》及2020年5月12日落实《中共长春市委督查通知》有关工作的汇报内容,科学地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地下水、环境等潜在污染风险,制定了有效应对措施。在动物园新建及搬迁工作中,客观上还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改进,其中包括:新址建设理念内容、馆舍规划、水资源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动物福利、新园运营维护费用等问题。因此,2021年本项目并未继续推进。

三、接下来,市委市政府将对长春市野生动物园的新建工程和现有动植物公园的搬迁工作开展更进一步的专家论证。动物园的搬迁和建设涉及到的理念、规划、设计、动物的饲养管理与展出,都需要相关专家充分的考察论证,要多征求各方面专家的意见,给予新公园建设全面多方位专业权威的指导,要把国内先进动物园的各种优秀设计理念融入到新动物园的建设当中。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17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及《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2011年修正本)等文件中对城市动物园选址和搬迁及规划设计的要求,更加广泛地听取国内各级专家对本次新建和搬迁工程的可行性论证,严格把关,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把结果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公示。最终的论证结果经省级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国家城乡住房建设部备案。并积极邀请各级专家对本次新建及搬迁工程全面监督实施。

四、长春市动植物公园是广大长春市人民文化活动、科普教育、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也是野生动物异地保护、科学研究的重要科研部门。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动物园搬迁和新的野生动物园建设,它关乎长春市广大市民的利益和福祉。同时,也将广泛借鉴全国各地动物园搬迁和建设工程案例,从中吸取更多的经验教训,对现在动植物公园是否保留,也将听从专家的进一步论证。对建设新动物园的选址、管理、设计、施工等过程中听取野生动物方面专家的建议和全程指导,并借鉴国内外先进动物园的规划、设计理念,使新建动物园成为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动物园。同时,也将对市民关注的公共交通、参观成本、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建设、动物福利的要求、水资源环境保护、新园区维护运行费用的保障等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论证,绝不会漠视公众参与决策的权利。

五、最后,再次感谢客观中肯的建议,感谢对长春市动植物公园的关心与关注,请相信市委市政府会英明决策,服务为民,初心不改。努力把长春建设成,本地人自豪外地人向往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据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介绍,长春市动植物公园东起吉顺街、西至岳阳街、南起自由大路、北至平泉路,占地面积72.41公顷,其中水域面积8.8公顷。公园始建于1938年,旧称“新京动植物园”,后因战火破坏,一度荒废。经过恢复建设,1987年9月15日,长春市动植物公园正式开园。2014年,公园被评定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点)区,是集动植物观展、野生动物移地保护、科学研究、科普教育、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动物公园,是吉林省重要的动物科研繁殖基地。2008年至2010年,经过三年的改造,动物观展方式由传统的笼养式、圈养式转变为场景式、区域散放式,公园有动物103种、1000余头,有140种、8.8万余株珍贵树木。(记者 吕新文)

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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