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至2月20日及3月3日至3月13日 北京加油站原则上停止散装油销售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1-26 10:09

近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发布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通告》,对奥运场馆及周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出十一项措施。其中强调,2月4日至2月20日及3月3日至3月13日,北京加油站原则上停止散装油销售。

具体内容包括:

一、涉奥场馆、场所周边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及保障冬奥会的涉氢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研究制定并严格落实专项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要严格落实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增加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力量,加大巡查检查频次,确保安全。

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并要全面检查车辆维护、检测、使用、管理以及审验等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车辆运行状态、罐体及货品安全状态、行进线路状况等监控,及时识别驾驶员不安全行为、车辆运行异常状态等风险,并有效处置。

三、2022年2月4日至2月20日及3月3日至3月13日,加油站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强化全市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散装油销售管理,原则上停止散装油销售。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化工、医药企业要全面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生产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温度、压力、液位、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切断、安全附件等完好投用,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严格落实反恐怖防范标准要求。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安全包保责任,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隐患要于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六、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销售记录制度,按规定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作业安全管理,要强化装置区、储罐区、库区危险作业管理,严格控制检维修作业,尽量避免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必须开展的要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并进行升级管理。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强化车辆、人员资质查验。

八、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做好露天工艺管线、生产设备设施的保温防冻凝工作,防止危险化学品储罐、输送管道、阀门等冻裂或者堵塞而发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九、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通风良好,各种安全设施、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十、各相关单位要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处置力量,加强应急处置演练。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

十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编辑/谭卫平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