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哪些行为可能触发股民申请索赔?
新华财经
2022-01-20 18:30
根据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市公司有如下违法行为,导致股民投资受损的,可能引起索赔:
1、虚假记载,是指披露信息时,披露义务人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如将不存在的利润在年度报告中予以记载;
2、误导性陈述,是指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通过媒体,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如ST信威在2014年重组过程中事项披露问题;
3、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上述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义务人未将应当记载的事项完全予以记载的,属于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
4、信息披露的媒体由证监会指定,且为信息首发媒体。披露义务人未在适当期限内或未以法定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属于不正当披露。(新华财经记者 闫鹏)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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