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委书记、副厅长永吉被公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09 16:12

据最高检12月9日消息,日前,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委书记、副厅长永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私藏弹药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永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永吉利用担任类乌齐县委副书记、县长,原昌都地区行署副专员,原林芝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厅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藏弹药,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私藏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
校对/李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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