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7项违法行为,拉卡拉遭罚没共计360万元
中国基金报 2021-12-06 17:24

此前因“蹭热度”翻车收到监管函的拉卡拉近日又出事,因7项违法行为被罚没近360万元。

因涉及7项违法行为 拉卡拉遭罚没共计360万元

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拉卡拉”)因7项违法行为被警告,遭罚没合计近360万元,拉卡拉时任副总裁宁一丁被处罚款15万元。

具体来看,拉卡拉涉及的违法违规类型包括:违反外包管理规定;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要求;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落实本地化经营要求;未与商户签订受理协议;未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未留存商户培训材料。

拉卡拉因上述行为被警告,并遭没收违法所得9.4224万元,以及被处罚款350万元,罚没合计359.4224万元。同时,时任拉卡拉副总裁的宁一丁因对拉卡拉违反外包管理规定和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要求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因此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拉卡拉多次领监管罚单 多家三方支付机构收千万罚单

而这已经不是拉卡拉第一次领罚单。最近的一次是在今年1月4日,央行南宁中心支行公告称,因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以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对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

据统计,5年来拉卡拉及其分公司已累计受行政处罚10次,共计罚款406.6万元。

梳理拉卡拉频收罚单背后的原因,可谓是五花八门,其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未按规定开展相关业务、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存在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规行为、对商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将商户资料上传至收单管理系统等。

今年以来,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仍持严监管的高压态势,开出多则千万级别的罚单。其中,9月16日,央行天津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处罚款1399万元。

8月30日,央行上海总部公布行政处罚信息,瀚银支付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央行上海总部处以罚款1406万元。

7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因11项违规行为被警告,遭罚没合计1526.59万元。

1月12日,国通星驿因涉及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12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央行警告处分并被没收违法所得261.02万元,处6710.02万元罚款。同时这也是年内第三方支付领域中的最大罚单。

此前,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第十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支付严监管成为常态。强化机构监管。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2016年以来累计处罚银行、支付机构1436家次,罚没11.3亿元;引导22家支付机构主动退出市场,对17家支付机构不予续展,撤销2家严重违规支付机构业务许可,顺利完成先锋支付阶段性风险处置,优胜劣汰的市场退出机制初步形成。

除此之外,近年来,对于支付行业的监管政策及行政法规密集出炉。为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此外,在加强客户备付金监管方面,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央行曾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规范了备付金集中交存后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业务等。

拉卡拉因“蹭热度”收监管关注函

公开资料显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公司定位为“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商”。2019年4月25日,拉卡拉支付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成为第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主要业务分为商户支付类业务、商户科技服务类业务。

截至2021年上半年,拉卡拉支付已服务超过2700万家商户,覆盖商超、社区零售店、物流、餐饮、物业、贸易、保险等行业,在全国各省、直辖市以及主要的二级城市均设置有分支机构。

此前,拉卡拉刚刚因蹭热度“翻车”。11月26日,拉卡拉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时表示,“近日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

受这则消息的影响,当日拉卡拉的股价大涨18%。随后,11月29日,拉卡拉也因此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拉卡拉说明央行新规“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的依据及合理性,核实说明公司对于互动易问题的回复是否谨慎、客观,以及“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

在回复函中,拉卡拉指出,未来“个人码”转向“商户码”的过程中将释放出一定的增量市场,公司凭借在扫码支付领域的竞争优势,提升公司扫码交易规模和市场份额具备商业合理性。一旦“个人码”启动转换,必定有商户转而使用“聚合商户码”。

公司作为聚合支付行业的龙头企业,产品矩阵丰富。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扫码交易金额7300亿元,同比增长39%,但扫码交易市场占比并不高,仍有较大增长潜力,因此公司利用自身优势提升扫码市场份额和交易规模具备合理性,但业务拓展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在经营业绩方面,拉卡拉的净利润增速持续放缓。2019年至2021年三季度,拉卡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7.93亿元、9.01亿元和7.45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6.99%、13.53%和5.00%,增速持续放缓。此外,2018-2020年,拉卡拉支付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1.92%、88.71%和83.95%,逐年下降。

针对11月26日股价大涨的情况,拉卡拉解释称当日早盘A股与第三方支付相关股票普遍出现了快速上涨,公司股价可能受此影响,股价同步出现较大涨幅。公司不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截至目前,该股报26.53元,总市值212.25亿元。(李智)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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