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实控人共质押公司35%股份,13%半年内到期
澎湃新闻 2021-12-01 15:01

12月1日,阳光城(000671.SZ)发布公告,11月26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给稠州商业银行福州分行的1200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该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89%。

阳光城控股股东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指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

解除质押的同一日,阳光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再次将公司1200万股份质押给稠州商业银行福州分行,期限为一年,用途是经营需要。

阳光城在公告中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据公告,截至12月1日,阳光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阳光城17.38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97%的股份,已经质押股份为14.57亿股,占其持股的83.84%,已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18%。

阳光城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是被动超过80%的。控股股东阳光集团2021年11月1日-11月3日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被动平仓减持8361.25万股,占总股本的2.02%。

福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49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1.5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25%,对应融资余额约26.77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55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2.2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30%,对应融资余额约54.70亿元。 

阳光城在公告中表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经营活动正常,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阳光城同步披露了控股股东的股权冻结及经营状况。冻结仅存在于福建康田实业,香港和泰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对福建康田实业持有的阳光城228万股的股份进行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冻结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原因是早年股权转让纠纷导致司法冻结。

截至9月底,阳光集团合计拥有资产4433.79亿元,总负债为3715.53亿元,净资产为718.23亿元。其中,长期借款为482.24亿元,流动负债为2904.1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3.80%。

运营方面,今年前9个月,阳光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56.59亿元,净利润为36.3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159.09亿元。

截至发稿,阳光城每股报2.99元,涨3.10%。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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