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落实国务院调法调规工作 将研究实施一批具有北京特色的“两区”改革开放任务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0-26 10:43

随着“两区”建设已历经一周年,近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国函〔2021〕106号,以下简称《批复》),受到各界广泛关注。10月26日,市商务局组织召开北京市落实国务院调法调规新闻发布会,市人保局、市规自委、市文旅局、市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批复》相关情况。

据北京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北京市”两区”办专职副主任刘梅英介绍,《批复》共涉及9项开放措施,其中2020年批复的《示范区方案》中新提出的开放措施5项,此前三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方案中,经国务院批准纳入示范区建设框架下继续实施的开放措施4项。

9项开放措施涉及6个领域的内容,其中教育领域1条:由北京市制定发布鼓励外商投资经营性成人类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外商投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条: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园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外资股比限制;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取消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条:允许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卫生和社会工作1条: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条:在通州文化旅游区,允许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须由中方控股);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限于在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内开展合作,中方应掌握经营主导权和内容终审权)。建筑业1条:允许北京市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施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刘梅英指出,《批复》的印发标志着“两区”方案中涉及的开放措施落地实施依据更为充实,北京市进一步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法治保障也更为坚实有力。

据悉,下一步,“两区”建设从四个方面进行推进:一是打造“三个示范区+一个主阵地”。“三个示范区”即努力建设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先行合作示范区,争创数字贸易示范区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立足对标RCEP、CPTPP、中欧投资协定等高标准国际经贸协定,建立健全数字贸易、服务贸易规则体系,全面提升投资环境,增强北京市示范引领作用。“一个主阵地”则是将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依托“两区”建设推进机制,积极配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筹备建设,支持创新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二是推动高含金量政策全面落地。截至目前,“两区”方案涉及的251项任务已落地实施215项,其余36项大多数既是涉及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改革,也是一直被关注的高含金量政策。例如:建设数字贸易港、设立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打造特色综合保税区等,都是系统化工程,很多任务已经基本形成实施路径或初步方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推动这些政策实施。

三是推进“两区”重点园区高质量发展。在全市各区累计选取20个重点园区,建立市领导联系重点园区工作机制,一位市领导牵头联系一个园区,以“政策会诊”和“功能提升”为抓手,进一步优化重点园区功能定位和产业规划,协调推动各区制定重点园区三年行动方案;推进重点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激发发展活力与动力;加大重点园区招商引资,加快项目引进和落地;建立重点园区评价体系,推动形成重点园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打造北京改革开放“新样板间”。

四是研究实施一批具有北京特色的“两区”改革开放任务。研究实施全产业链开放、全环节改革专项任务,抓紧出台一揽子全链条、系统化、集成化方案;落实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深化跨境电商进口医药、融资租赁、保税维修等措施成效;围绕离岸贸易、文化贸易、商务服务业走出去等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政策会诊”,梳理行业、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佳
编辑/谭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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