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当前社会层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大疫经指办发〔2021〕35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鉴于国内当前疫情形势,为扎实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坚决阻断并消除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现就强化当前社会层面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强化离连及来(返)连人员管理
(一)非必要不离连。国内多地已出台防疫政策,建议市民非必要不出市,如确需出市,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并准备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备查。在旅途中和到达目的地后,要保持高度个人防护意识,尤其要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不建议离连,如无禁忌症应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
(二)强化来(返)连人员管理。重点管控地区来(返)连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辽宁省以外省市来(返)连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抵连后需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提供给社区、单位和酒店查验。医疗机构开通核酸检测绿色通道,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具前,在驻地休息不要出入公共场所、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上述人员在抵连后1周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来(返)连人员做好主动报备。通过航空、陆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或乘私家车等各种交通工具来(返)连人员,均要在机场、车站、码头或立即至目的地社区、单位、酒店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并配合进行信息排查、个人健康监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来连参加城市建设的务工人员也应遵守我市的防疫规定,及时向驻地和工作单位报备。
(四)加强人员排查登记。各社区、单位、酒店(含宾馆、旅店等)要切实担负起各自的防疫责任,掌握来(返)连人员信息,督促其做好健康状况、旅居史等信息登记,落实查验、核酸检测、日常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暂停部分活动和部分场所营业服务
(一)暂停部分场所营业。棋牌室、网吧、KTV、迷你歌咏亭、自助k歌房等休闲娱乐场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不含内嵌式小型养老机构);社区活动场所及其内部的浴池一律暂停营业。
(二)暂停结婚登记颁证等服务。婚姻登记机关暂停结婚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实施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充分利用网上预约平台和电话预约等方式,分流人群,控制人员数量,避免人员聚集。
(三)暂停祭奠等殡葬活动。殡仪馆暂停举行守灵、告别、祭奠等室内人员聚集活动。公墓、骨灰堂、散坟集中安葬区等场所暂停开展室内祭扫活动。暂停海葬服务。
三、加严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戴口罩等措施。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入口测温、卡码双验、通风消毒、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公共卫生间、电梯间、人员通道、购物工具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清洁消毒。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和每日健康监测,按照要求定期核酸检测。
(二)严格限流防控举措。影剧院、A级景区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和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要合理安排开放时间,严格控制客流量,在容易出现人员聚集的区域配专人加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三)严格控制大型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减少或取消100人以上大型会议、展览展销、文艺演出、婚礼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如须举办,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入口测温、卡码双验、通风消毒、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四、坚决履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各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疫情防控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指导,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市民应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规范佩戴口罩出行,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症状,不要自行用药,也不要到村卫生室或小诊所打退烧针、买退烧药,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截至目前接种疫苗还是最有效防控手段,市民应积极主动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加强分析和研判,适时科学调整我市疫情防控策略和措施。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