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交警:安全第一!小心“遮阳伞”变“夺命伞”
法治常德
2021-07-30 21:00
7月19日,湖南省桃源县沙坪镇芦花社区因遮阳伞影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日15时30分许,一辆摩托车与一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摩托车驾驶人唐某受重伤。后经医院检查,唐某受伤部位最严重的是胸部肋骨位置,受伤部位正是唐某与拖拉机发生碰撞时,唐某身体前倾后撞上了摩托车加装伞棚的前挡风位置所致。
2021年7月25日,桃源交警郑家驿中队接到事故报警,郑家驿镇居民李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与常德市驾驶人罗某驾驶的湘A号牌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李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肇事原因系李某驾驶的摩托车非法加装了伞棚的原故。李某从支路转入主道时,受遮阳伞的遮挡形成了视角盲区,导致未发现主道行驶而来的车辆,因而未避让造成两车相撞,当双方车辆第一次接触之后,李某摩托车上的伞棚又挂到了湘A号牌厢式货车车体,直接导致摩托车侧翻倒地造成李某更严重的伤害。
两起事故表明,“遮阳伞”有可能变成“夺命伞”。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员非法加装伞棚的违法行为切不可取。加装伞棚首先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的违法行为,是道交法所明文禁止的,其次,加装伞棚改变了本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外观构造及车辆驾驶重心,且遮挡了视线,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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