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郭美美等13人被提起公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7-16 19:18

7月1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文称,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下称上海铁检院)依法对周某某、郭某某等13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上海铁检院4月16日对郭某某、汪某某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据央视新闻等多家媒体消息,该案中郭某某系郭美美。

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铁检院”)依法对周某某等13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经审查,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将生产商曾某某等人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李某等人,赵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某某为销售,郭某某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

该系列案中的减肥糖中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依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另据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微信公众号4月16日消息,当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对郭某某、汪某某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据央视新闻等多家媒体消息,郭某某系郭美美。

3月18日,上海警方曾发布通报,郭美美等人因制销违禁减肥类食品,被警方刑拘。警方透露,嫌疑人之一的郭某某利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电商平台进行销售,系该产品的主要经销商之一。

上海铁检院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集中管辖上海市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自集中管辖以来,上海铁检院食药专业化办案团队共办理此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产品90件122人,其中韩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咖啡案入选最高检联合有关部门发布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在办案的同时,办案团队主动加强研究,促进此类案件证据规格的统一,形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证据指引,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协同联动,形成打击合力,确保同类案件精准有效打击;并及时分析此类有毒、有害减肥产品案件特点、案发原因,针对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此类有毒、有害减肥产品的情况,积极开展综合治理,通过向网络平台制发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等方式,助力网络平台防控模型升级,推动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与犯罪预防宣传,守护网络食品安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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