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号丨男子酒后猥亵女乘客 还敢打女辅警 判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7-13 15:02

男子酒后在地铁上猥亵并尾随女乘客,在女乘客寻求警方帮助后,拒不承认自己行为,还将女辅警打倒在行进的电动扶梯上。北青-北京头条记者7月13日获悉,北京西城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男子卢某有期徒刑10个月。

2020年10月27日晚高峰期间,逄某在地铁四号线等车时,突然被男子卢某从后面顶了一下屁股,同时还被摸了一把。逄某感觉遭到猥亵,赶紧躲开并回头说“你干嘛”,但卢某没有说话。逄某表示,当时自己闻到了很大的酒味,因感到害怕,就往车头方向走,想找工作人员帮忙抓住卢某。过程中,卢某还一直跟在逄某身后。

在站台中间位置,逄某遇到了女辅警于某。逄某告诉于某,有个男的一直跟着自己,并指了一下卢某。卢某看到后,向卫生间方向走去,被于某拦住。

在于某的质问下,卢某并不承认自己的行为,并称自己“什么也没干”。“当时我看到卢某的裤子拉链是拉开的,且左手全部伸进裤子里。”于某回忆道。

随后,于某让卢某去警务室配合工作。期间卢某一直在反抗,还打掉了自己的眼镜。

卢某责怪是于某将其眼镜打掉的,并用手锤了于某的脖子和头部,将于某打倒在扶梯上。地铁工作人员看到后,立即跑过来按停扶梯,并用电台呼叫民警。期间,于某一直拉着卢某。一名民警看到后,跑过来帮忙拉住卢某。在民警拉着卢某往前走时,卢某突然又冲过去,打了于某脑门和头部两下。

据于某、逄某及民警回忆,卢某当时身上酒味很大,全程都骂骂咧咧的,走路也有点晃。

北京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惩处。

最终,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10个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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