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通报涉《苹果日报》拘捕行动:五人被捕,冻结1800万港元财产
界面 2021-06-17 14:38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6月17日就警方国安处拘捕行动会见媒体并发言。开场发言全文如下: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今日采取行动,拘捕五人,涉嫌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捕人士涉嫌串谋通过在《苹果日报》刊登数十篇文章勾结外国势力,呼吁外国对香港特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制裁或敌对行动,亦在网上报道,危害国家安全。

被捕的五人包括《苹果日报》出版业务和网上业务有关的三间公司董事及负责人,即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的董事,他们都是担任营运方面的重要角色。

警方亦按照法庭手令搜查多个地点,包括壹传媒大楼,搜查令赋权警方搜查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不论是否新闻材料。我亦发出保安局局长冻结财产通知书,冻结这三间公司的罪行相关财产,约1,800万(港)元。

警方较早前已会见传媒,讲述行动的目的和重点。我不作重复,但我在这里想强调几点:

第一,警方的调查工作正积极进行,会调查任何人,包括公司内或公司外的人有否参与、协助、教唆或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我期望警方搜集更多证据,向所有参与、协助、教唆或资助这些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追究到底。

第二,今次的行动与一般正常新闻工作无关,行动针对的是涉嫌利用新闻工作为工具,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一般新闻工作者和他们不一样,不要和他们扯上关系,要和他们保持距离。

(第三,)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是极度严重的罪行,部分罪行可判终身监禁。从事任何工作的人都必须守法,包括《香港国安法》。任何人或公司尝试利用新闻工作作为保护伞或掩护,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特区政府必定会以最严厉的措施依法打击。

第四,今次冻结的财产,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的财产,是涉嫌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涉嫌犯罪分子财产,是国际公认做法,目的包括防止罪犯从中获得利益,防范罪犯利用其财产继续犯罪,或者继续作出危害。这些黑钱有别于奉公守法市民的合法财产。

我在这里郑重声明,切勿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同流合污,与这些罪犯为伍,会付上沉重代价,应该与罪犯切割,以免后悔莫及。

编辑/马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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