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石家庄市公安交管部门,一直全区域全时域常态化治理“酒驾”交通违法行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绝大多数机动车驾驶人的口头禅,但仍有少数人在车钥匙和酒杯之间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结果受到法律惩罚。4月12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两起比较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切莫酒后驾车。
酒后挪个车违停变醉驾
4月3日20时50分,石家庄市正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小商品市场附近巡逻时,发现路边有一辆皮卡车存在违法停车,民警随即上前劝驾驶人将车辆驶离停放至正规停车泊位内。驾驶人刚一落下车窗,一股浓重的酒精味扑面而来,民警立即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此时,驾驶人突然猛踩油门,加速逃离现场。
为避免发生危险,民警立即驾驶摩托车跟随,同时通知前方路口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截。2分钟后,民警在华北门业附近成功将该车拦停。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65mg/100ml。随后,民警将驾驶人肖某带往正定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人肖某表示自己当晚和朋友喝酒,晚上八点多有人打电话让挪车,自己感觉喝的不多,人也很清醒,而且车位也就几百米远,肯定没事儿,便去挪车了,刚停好车,没想到就遇到了巡逻民警,自己因为心虚才突然加速逃离,现在十分后悔。经抽血检测,驾驶人肖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0.4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隔夜酒”仍是酒
4月7日中午,灵寿县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内临时设置检查点,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14时许,一辆车牌号为冀AR***U的小型轿车缓缓驶来,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刚一吹气,酒精筛查棒就“滴滴滴”闪烁起来,民警随即要求驾驶人下车进行进一步检测。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我今天中午没有喝酒啊?”驾驶人胡某说道。经民警进一步了解得知,驾驶人胡某某昨晚跟朋友喝酒喝到凌晨,第二天中午醒来后感觉自己没什么事了,便驾车上路了,没想到还是被查出了酒驾。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胡某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酒驾、醉驾一直是警方重点打击的交通违法行为,望广大驾驶人朋友内心一定要竖起高压线,引以为戒,切莫以身试法。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