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学者的王尧,历经十年,推出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民谣》,在创作与批评的“双轨”上参与到新世纪以来的小说实践中来。
积淀的、沉寂的、变动不羁的大历史,在一代人的内心或灵魂深处,如何由浑沌变得明晰?这是在面对历史的写作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在评论家张学昕看来,王尧的《民谣》,是一部渗透着浓郁“感觉结构”的小说文本。情感、思想,甚至幻想,都成为探索和表现灵魂的一条通道,那些生命中幽微的经验,以及在历史长河之中的漂泊、震荡、游弋,都可能传达出一种沉思,一种极其内敛或张扬的声音和语调,它们从个人的喉咙里喷薄而出。在这部小说中,叙述所呈现的也许并不是什么“历史意志”,而是生命个体的主体性及其价值和意义。
“有情”的方式和历史重返
作为1960年代出生的学者,王尧既有作为一个学者的严谨、审慎和谦和,也有作为一位当代文学批评家的深刻、灵动和睿智。历经十年,王尧悄然拿出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民谣》,写作和研究实在是两回事,能够在创作与批评的“双轨”上擎起、负重着文学的列车,也许才是真正厘清了文学这盘灵魂围棋的超一流“九段”。他以这样一部文本,参与到新世纪以来的小说实践,并身体力行地将叙事的可能性诉诸个人写作,以此正视、检视和反省当代文学的真实状况,实属难能可贵。
《民谣》王尧/著;译林出版社
近些年,哈佛大学王德威教授在许多文章中强调,一部作品中隐性存在的“感觉结构”折射出一位作家内在的灵魂的光泽。王尧这部《民谣》,就是一部渗透着浓郁“感觉结构”的小说文本。情感、思想,甚至幻想,都成为探索和表现灵魂的一条通道,那些生命中幽微的经验,以及在历史长河之中的漂泊、震荡、游弋,都可能传达出一种沉思,一种极其内敛或张扬的声音和语调,它们从个人的喉咙里喷薄而出。在这部小说中,叙述所呈现的也许并不是什么“历史意志”,而是生命个体的主体性及其价值和意义。在大时代的范畴之下,每个人都可能突破其所在环境的命运局限,成为他自己时代的卓越人物,也可能作为历史的一粒尘埃,在现实的炫舞之中孤独地消陨。也许,这也是历史的必然,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就是以一种“有情”的方式,细致而耐心地处理历史、现实与人性之间不可避免的禁忌、悖论和困境。
个人命运史与国家、家族的历史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隐秘联系?作者怀着怎样的心态来看我们的历史和生活,直接决定文本的艺术形态和精神层次的高下。从整部作品的叙述看,王尧在两者之间游弋和盘桓,明显存在着对历史强烈的诠释欲望,又伴随着悲悯与淡淡的寂寞,写真里面有诗,抒情里面又充满日常性的光泽。我们看到,历史在一个老成的少年王厚平——“王大头”的内心,如何渐渐地清晰、丰润起来。积淀的、沉寂的、变动不羁的大历史,在一代人的内心或灵魂深处,如何由浑沌变得明晰。说到底,这部《民谣》所面对的就是历史。《民谣》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打捞”、讲述历史。当然,这也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历史、真实和叙述意义的问题。
一个小镇,一个村庄,若干个家族,四、五代人之间复杂的伦理关系,在世世代代的伦常里的亲疏远近,人性的林林总总,日常的正常或异常的存在状态,都在历史、社会、时代风云际会中不断发生蜕变,或此消彼长。“王大头”这个叙述人也是文本中的重要角色,虽然王尧没有将他“塑造”成“世事沧桑心事定,胸中海岳梦中飞”的角色,但是,他作为记忆、想象见证和“重构”生活的综合体,其存在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角色功能的范畴,具有独特的功用。“反抗遗忘”构成文本最本质的叙事向度,而《民谣》体现出的较大的包容性和悲悯情怀,则构成了这部长篇小说成为历史、现实和人性镜像的伦理学基础。
可以说,《民谣》是一部关于乡土世界“乌托邦”的祭文或“英雄史记”。理想主义、英雄主义和悲剧精神,悄然隐逸、回荡在字里行间,苍凉之气丝丝缕缕地弥散开来。
从一定程度上说,《民谣》无疑是一部个人的记忆史,也是一部家族史,一部乡村简史。“民谣”是什么?“无论如何,也不论我是否愿意,小镇和镇上的一些人,他们的过去多多少少定义了现在的我,这不完全与血缘有关,好像更多的时候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规矩。”一代代人在不同年代,面对村落、家族和个人的不同命运,使得“民谣”的意绪、内涵变得十分驳杂。那个时代人们生存的精神力量在何处?究竟是什么信仰支撑起人们“活着”的勇气和耐性?小说多次写到人物的死亡: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无疑,对于死亡的看法,是考量作家道德感、生死观、大伦理和价值取舍的重要方面。当一次次死亡的讯息,在叙述中接踵而至的时候,天地玄黄的苦涩和惊悚,生命的脆弱的中断,生死一念,瞬间发生的、不自觉的意外,让我们感到生命形态狼藉的一面。这些事件的发生,也是需要我们进行深层文化、历史思辨的最重要的部分。
从少年的懵懂,对生活的触摸、实感,到成年后对历史和生活的反思,“王厚平”对整个村镇及其家族内外的细致的梳理,绝非只是“白描”出“我”所讲述的一群人的故事和命运。王尧最大的“叙事野心”,就是要写出存在世界的厚度,平实地看待历史的纠葛和冲突。盘根错节、牢不可破的至亲或宗族、乡党关系,一旦触及政治、阶级或立场,就会变得不可思议,令人忧心忡忡,这就给回忆带来了困难。“我知道我对石板街的认识有更多虚幻的成分。一个人总喜欢在时光消逝后的日子里重返他当年无法进入的场合。”于是,当回忆转化成新的“记忆”时,我们会感知旧事物在新语境中的二次发酵。“民谣”自身的朴素性和“粗粝”,也就显而易见。
总之,《民谣》蕴藉的诗性与哲性,简洁与浩瀚,缤纷与素朴,信仰与犹疑,神秘与虚幻,使这部小说充满了想象性建构。它书写了社会、时代、政治、文化在民间、在古老乡村的余响,而民间也以自己的方式将这种余响留存下来,如生生不息的生灵,积淀在文字之中。
《民谣》节选
我坐在码头上,太阳像一张薄薄的纸垫在屁股下。
河水从西向东流过。大船,小船,木船,机船,偶尔也有竹筏荡过。我爱听摇橹的声音,像八哥儿鸣叫。机船高亢的声音让人心烦,但我喜欢机油的味道,在机船过后,我仍然能够闻到残留在河面上的油味。我说不清楚这种油味给我的感觉,机油和食油在水中会幻化成两种图景。只有在寂静的夜晚,你会听到竹篙滑落的水声像水珠落在荷叶上。如果是清晨,你坐在码头上,你会看到水的流向,无船驶过时,河水单纯而自由。河水特别清澈时,你可以看到临近岸边的水草也在水中微微向东倾斜,小鱼在水草之间游弋。水面的宁静不是鱼儿的涟漪打破的,是最早有人到码头淘米的声响。淘箩在水中晃动,荡漾出夹带尘埃的米水。这时,有鱼儿过来了。你屏住呼吸,将淘箩轻轻沉入水下,鱼儿进来了,吮吸着乳白色的米水。不急,再过几秒,瞬间你将淘箩提出水面,三五条小鱼儿在米上跳跃。米水在河里散开时,如云如丝。如果这一天我起早淘米了,我会把淘箩再沉入水中,让小鱼儿回到河里。小鱼儿吮吸着米水,像蚕儿剪裁桑叶。奶奶说,大头,这叫放生。
五月,持续一个月的大雨冲垮了河水的单纯与自由。从麦田淌到河里的水染黄了河面,阴沟已经被大雨冲刷得干干净净。这条河,像阴沟了。现在临近黄昏,我坐在第三块石板上,河水已经退到码头的第六块石板,第五块石板见到太阳了。河水黄了,河面上开始漂着死鱼。昨天下午,怀仁老头儿撑着船,打捞浮起的死鱼。他说,鱼是死的,煮熟,人吃了,鱼儿就是活的。老头儿要我拿几条回去,我没有要,老头儿说:“你是个呆子。”从四月到五月,小雨之后是大雨,大雨之后是暴雨,麦子在水中七零八落。太阳火了。这几天开始退水了。浑浊的潮湿抑制住了麦子的霉味,阳光下,发酵出来的味道缓慢地扩散着。后来方小朵贴近我时,她觉得我身上还有这种味道。凡是空地都铺满麦秸,不必用脚踩,霉味肆无忌惮地冲出来,钻进所有人的鼻孔,我们这个村子的人在一个季节都失去了正常的嗅觉。你若是把脚踩在麦秸上,霉气就会在水泡中热乎乎地张扬出来。
呼吸的不连贯让我觉得这世界存在两个空间,我一直处在饱和饿之间。你盯着路上的麦秸,眼睛会发花,霉气呛出了眼泪,时间久了,脑子像中毒一样迷乱。想来,那些在空中飞翔的鸟儿也一样闻到了霉味,它们逐渐从我的天空中消失,它们一定飞到了没有霉味的远方。如果在空中,像鸟儿一样,我会怎样?爬树是升空的方式,但我不会爬树。我瘦小,可就是不会手足并用,通常是抱着树干,看同伴爬到了树尖。我崇拜杨晓勇,他以前能爬到最高的树顶上。我私下喊他勇子。勇子现在是大队干部,不爬树了。那时,看看在树上的几位同伴,我很尴尬,我的目光只好盯着空中的麻雀,盯在偶尔飞来的喜鹊和在田野上空叫唤的乌鸦的羽毛上,它们是我那时见到的离开地面最高的动物。偶尔从村庄的天空中飞行而过的飞机,除了给我和同伴带来骚动外,与我们并无关系。我那时看飞机,如同看上海、北京,可望而不可即。我跟奶奶去镇上,镇上的天空没有那么多飞翔的鸟,那些家养的鸽子早就被训练得不会自由飞翔,也几乎看不到能够扑扑翅膀的公鸡母鸡。我跟外公去玄字号那片农田,麻雀、喜鹊、乌鸦还有燕子,总是在天空盘桓,或者栖息在树枝上,此起彼伏的鸟声就像无数个婶婶、姨娘聚集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说话。
这些鸟儿都飞走了,它们在新的栖息地欢叫飞翔。鸟儿是没有故乡的,天空都是它们的世界。我和它们不同。我看着船儿向东向西,或者靠近码头。在后来很长时间,一九七二年五月的大水,让我觉得自己的脖子上挂着几根麦穗。记忆就像被大水浸泡过的麦粒,先是发芽,随即发霉。我脖子上的几根麦穗,也在记忆中随风而动,随雨而垂。
外公的船也许快到西泊了,我屁股下那张纸好像也被风吹飞了。
从大码头上岸,是一大块空地。老人说是村口,不老的人说是供销社门口,现在好像都说是供销社门口了。不错,是村口,南河上的大桥就位于村口的中间。大队档案中存放的地契,标着这块长方形土地的尺寸。我算算,差不多三百平方的样子。你不能不惊叹当年胡鹤义父亲发家时对这个地方的规划。现在我看到的供销社,
它的外部形状像一个“凸”字,站在外面看,似乎是三幢房子的结构,进了门,中间是一个宏大的厅堂,两侧分别有三根像大人腰一样粗的木柱子。从厅堂北门进去,是一个花园般的天井,两侧是东西厢房,走过小径,就是胡家的堂屋,接待客人的地方。第三进是主人起居之所。等到我能够在第一进房子走动时,厅堂的东侧,成了百货柜台,西侧的柜台专门卖布匹。第二进是供销社的仓库,第三进是员工的宿舍。东厢房是厨房,西厢房堆放杂物。方小朵他们父女俩过来后,西厢房成了他们家的宿舍。
地主胡鹤义父亲在门前留下这么大的一块空地,算是大手笔了。怀仁的这位老东家说:“留块地方舞龙灯,唱唱戏。”外公年轻时候就在庄上舞龙灯的队伍里,独膀子是敲锣的人。等到胡鹤义从少东家变成东家时,他改变了老东家的奢华气派。那个大堂,除了用于胡氏宗亲的餐会外,他还办起了私塾。李先生曾经是这里的私塾先生。门前的空地,仍然舞龙灯,搭台唱戏,但一年只舞一次龙灯,戏台子也搭不了几次。这块空地成了乡村日常生活的舞台,它敞开着,各色人等从这里走过,停下,在这里聚集,也在这里散伙,从那时,一直到现在,只是台上表演的内容不同。
我第一次表演,也是在这里。
根叔一直说我第一次登台是他扶我站在椅子上的。我记得根叔和疤眼一样,最初也是拿着麻绳去绑人的,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只参加了一天活动。我一直回忆我在这个村庄的出场方式。我知道这很可笑,但在不断的回忆中,我摸清了自己的来龙去脉。
文/张学昕
来源:文学报
编辑/韩世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