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巴西、印尼等4国共4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1-28 09:53

海关总署1月28日发布消息,因从俄罗斯进口1批冻狭鳕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俄罗斯水产品生产企业COLLECTIVE FARM FISHERY BY V.I.LENIN(FISH PROCESSING FACTORY)(注册编号为CH-A93)的进口申报1周。

因从印度尼西亚进口1批冻马鲛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生产企业PT.MAHARANI ARTHA PRIMA(注册编号为CR 778-13)的进口申报1周。

因从巴基斯坦进口1批冻墨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巴基斯坦水产品生产企业M/s.Qadrinoori Enterprises(注册编号为T-202/011)的进口申报1周。

因从巴西1家鸡肉生产企业进口的1批冷冻带骨鸡全腿产品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巴西鸡肉生产企业SEARAALIMENTOSLTDA(注册编号为SIF3742)的进口申报1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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