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玩网游充值1万多 为判案法官当起游戏玩家
现代快报 2021-01-01 13:05

江苏扬州宝应一名初一男生在家上网课时迷上了一款游戏,为了玩得“尽兴”他悄悄绑定父亲银行卡,先后充值了12756元。被发现后,其父亲将游戏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返回所有的充值款项。受理案件后,法官试玩了游戏,厘清各方的责任。经过多次协调,游戏公司最终返回了11000元充值款。

2020年7月6日,扬州宝应市民刘先生带着孩子亮亮(化名)来到宝应县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起诉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返还亮亮打游戏充值的12000余元。亮亮今年11岁,在当地某中学上初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开学后亮亮的学校没有进行集中授课,而是通过网课的形式进行教学。

3月16日凌晨,亮亮上完网课就在某平台上观看某款游戏的直播,当时游戏主播正在介绍如何让自己的游戏账号快速升级,如何获得游戏中所需要的武器装备。亮亮很快就迷上了这款游戏,但是他发现自己的账号级别低,玩起来不带劲,于是便想到了给游戏充值,购买角色、皮肤等装备。

随后,他趁刘先生睡觉的机会,将游戏和刘先生的银行卡进行绑定。在仅仅半个小时时间里,亮亮就连续向游戏充值了11次,共充值7128元。直到被刘先生发现,亮亮已经充值了12756元。

为了最大限度还原案件事实,厘清各方的责任,开发区法庭组织法官以游客和实名认证玩家两种身份进入了这款游戏。法官经过亲身体验发现,亮亮作为未成年人是不可能注册游戏账号的,只能以游客的身份试玩该游戏,游客并不能在游戏里充值购买皮肤和道具。

经过进一步调查,法官发现亮亮就是通过游戏广告栏里的广告,购买了别人的账号进行游戏。结合游戏账号的ID,法官找到了该账号的实名注册人宋某,宋某承认其以215元的价格将自己实名认证的账号卖给了亮亮。

法官审理后认为,亮亮充值的数额较大,也不是纯获利行为,事后没有获得其监护人刘先生的追认,因此应当认定亮亮的充值行为无效。同时刘先生作为亮亮的监护人,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密码等重要信息,没有对亮亮进行必要的教育和管束,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经过法院多次调解,游戏公司返还了11000元。

对此法官提醒,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应该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网络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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