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投入700万元维修改造贫困户住房
网信辽宁 2020-11-30 20:30

“感谢政府帮俺家修好了房子,全家人心里都很敞亮,生活也越来越有奔头!”11月26日,灯塔市古城街道前烟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唐忠立家里,暖意融融,一家人围坐在一起享受冬闲的惬意时光。看着新更换的门窗,粉刷一新的墙面,已经脱贫的唐忠立一家人很是知足,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憧憬着明年能更上一层楼。

其实,唐忠立的话语道出了灯塔市众多贫困户的心声。截至目前,灯塔市924户贫困户住房已经全部维修改造完成,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保障,困难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有安全住房是衡量贫困人口脱贫的一项重要指标。一直以来,灯塔市高度重视贫困户住房保障工作,采取“三统一、一兜底”办法,彻底解决贫困户危房问题。“三统一”即统一规划,1至2人:40平方米两间。3人:54平方米三间。4人及以上:不超过60平方米三间;统一标准,维修1万元/户,新建1000元/平方米(含税率);统一建设,由各乡镇(街)负责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组织施工建设。“一兜底”即除上级补助资金外,缺口资金全部由灯塔市本级财政负担,实现贫困户建房“零负担”。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灯塔市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了住房质量提升工程,改善贫困户的居住条件。

今年,灯塔市提高对住房质量的核查标准,在危房改造的基础上,实施了住房质量提升工程。

统一部署,全面排查。今年5月份,灯塔市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全面排查工作,由乡镇街聘请专业第三方鉴定机构,组成鉴定小组,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做到“不落一户一屋”。经过认真排查,灯塔市共排查出各类房屋问题924个,全部纳入维修改造范围。

严格标准,立即实施。排查工作完成后,灯塔市立即组织限期整改,对符合C级、D级改造条件的,严格按照危改政策进行改造;对不够C级、D级标准的B级房屋,按照平均每户5000元标准,立即进行维修。维修改造所需资金全部由灯塔市本级财政负担。仅此一项,灯塔市增加投入近700万元。

严格验收,保证质量。为保障房屋维修改造质量,灯塔市住建局和各乡镇街联合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的房屋实行“挂账销号制”管理,完成一户验收一户,验收合格一户销号一户。同时,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如“无房户”问题,由灯塔市扶贫办、市住建局、乡镇街农房办、乡镇街扶贫办现场办公,帮助协调宅基地、产权归属等问题,确保应建尽建、应改尽改,应修尽修。

编辑/张郁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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