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售卖过期面包还打伤维权者 店主获刑一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1-23 14:42
消费者李某因在商店内购买到过期面包,便上门维权,店主刘某得知此事后不问青红皂白便殴打对方,其行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诉至法院。11月23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北京顺义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0月11日22时许,在顺义区某超市内,李某与于某因购买到过期面包向店主维权。被告人刘某得知相关情况后伙同他人赶到现场,刘某未与对方协商便伙同他人殴打李某、于某,致李某面部受伤。
经鉴定,李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案发后刘某赔偿被害人损失20万元并获得被害人谅解。2019年7月1日,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刘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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