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丨私家车停出租车位,车主被罚200元
北青社区报顺义版 2020-11-17 15:36

“停在了出租车位,结果被罚了200元。”11月16日,热心读者王女士致电北青社区报热线称,她在集汇大街附近办事时,因为车位紧张,就把车停在了出租车位,结果被探头抓拍,收到了处罚信息,罚款200元。据了解,该路段设有电子路侧停车位。高清探头将抓拍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

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集汇大街看到,该道路两侧安装有高位视频设备,并划有停车位,车辆有序停在车位上。该道路与顺仁路路口以西,设有三个出租车停车位。这三个车位用蓝色框框起来,中间写着“出租车”。此外,记者观察发现,路边设置有警示牌。警示牌大意为:“此处为综合整治重点地区,严禁摆摊设点、乱停车辆、黑车揽客等行为。如违反不听劝阻,将依法处理。”

“我到这儿的时候只有蓝色停车位有空位,我就把车停进去了,后来才知道那是出租车的停车位。”王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当时正值周末,车位紧张,停车时没有注意到是出租车专用车位,结果被探头抓拍,罚款200元。“我知道该路段不按规定停车会被探头抓拍,但是不知道私家车停到出租车位也会被罚款。”附近居民刘先生表示。

记者采访了解到,顺义区在顺康路、民富街等4条道路上施划了317个停车位,全部实施道路电子收费,并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统一平台”的要求,采用高位视频设备。目前,设备已启用,停在这些车位的车辆,需通过“北京交通”APP线上或银行线下缴费。

对此,北青社区报提醒广大车主,请遵守交通规则,停车时务必选择正规停车场及停车位,按规定停车。如担心出行高峰期停车难,可选择乘坐公共交通,或错峰出行。

编辑/谢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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