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征求意见,这四类情形拟不得批准
中新经纬 2020-10-21 20:00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21日电 近日,自然资源部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征求意见稿指出,“成片开发”征收土地要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意愿。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不得批准“成片开发”征收。

征求意见稿提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征求意见稿明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当充分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未经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不得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征求意见稿提到,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土地、规划、经济、法律、产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科学性、必要性进行论证。论证结论应当作为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重要依据。

征求意见稿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市县区域内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者闲置土地的;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已批准实施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连续两年未完成方案安排的年度实施计划的。(中新经纬APP)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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