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之镜”景点虚假宣传被罚12万:使用非实景网络效果图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0-10-18 15:15

北京日报客户端10月18日消息,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郴州“天空之镜”景点因虚假宣传被罚款12万。

案件公布如下:

郴州舜溪谷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临武滴水源景区“天空之镜”景点网络宣传推广中使用与实景不相符的他人网络效果图片和文字用语,虚构接受旅游服务的效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2020年8月7日,郴州市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00元。

编辑/张丽

相关阅读
虚假宣传、含迷信内容……北京公布10起网络交易典型案例
北京市场监管 2024-11-09
直播营销中虚假宣传 北京新颜兴医疗美容医院被罚20万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0-29
发布虚假广告!苹果被罚
中新经纬 2023-05-31
北京市场监管:虚假宣传、使用非法格式条款 这家化妆品企业被罚40.6万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2-27
上海文峰因虚假宣传被罚280万
界面新闻 2022-08-23
将“RIO”鸡尾酒卖给7岁女童,小店被罚1万元
潇湘晨报 2022-06-02
市场监管部门公布查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6-01
市场监管总局曝光六件虚假违法近视防控广告典型案例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5-31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