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仍“有碍” 杭州检方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中新网 2020-08-04 17:43

“我们想和普通人一样,有选择的权利,有独立参与基本生活的资格。”面对被固定阻车桩拦截的超市出入口,本想去采购生活物品的王女士望而却步。

当前,浙江省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已实现较高覆盖,却没有得到完全利用。今年以来,杭州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共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25件,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违法点108个,覆盖该市14个区、县(市)。

其中包括附属于市政设施的盲道被相关设施违规占用或破损缺失、人行天桥未配套设置无障碍设施、公共停车场(库)管理人未依法对无障碍停车位进行有效维护和管理、设有电梯的公共建筑未设无障碍电梯等情形。

“无障碍设施的服务对象其实并不局限于残疾人,还有老年人、儿童、孕妇等特殊需求群体,是方便这类人群出行的基础条件。”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周姝表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负有管理和维护义务。但实践中,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强制性不足、主体责任缺失、行政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

如因运河而兴的杭州,有人却因为小小台阶,止步于码头与客船的“最后10米”。今年3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拱宸桥、信义坊两处客运码头虽然与附近道路之间有连接坡道,但码头入口到上船的地方只设置了台阶,没有坡道,也未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针对上述问题,4月28日拱墅区检察院向杭州市港航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对上述两处客运码头进行整改,并就辖区内客运码头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杭州市港航局立即督促杭州市水上公共观光巴士有限公司开展2处客运码头的无障碍功能提升工作,同时启动对所有客运码头、船舶停靠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专项排查。截至目前,杭州承担公共水上服务的客运码头及城区内水上巴士码头无障碍通道设置率达78%,轮椅配备率达85%。

据了解,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实施半年来,杭州检察机关先后向城管、住建、港航等部门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5件,督促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履行法定职责。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机关回复23份。

目前杭州亚运场馆周边涉及大型居住区、购物商场、医疗康复机构的42个公共停车场共计226个无障碍停车位已完成增设或整改,该市437处城市主要道路上的盲道障碍物被清除,30座人行天桥配套无障碍设施实施改造,7座客运码头、2条水上巴士增设配套辅助器具,4座客运码头增设无障碍通道,政府各级办事服务机构等15座公共建筑的厢式电梯实现无障碍功能改造。

“通过检察建议,很多单位、机构都改善了无障碍设施,包括增加无障碍通道,设立无障碍服务窗口等,但是设施设置不到位、覆盖不全面的情况目前仍然存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森红表示,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不仅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关注,成为一种行动自觉,让杭州城市无障碍环境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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