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跑官要官”的“老公安”受审:受贿超2000万,行贿114万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7-14 11:57

2020年7月14日,甘肃省定西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总队长(治安管理局原局长)张江武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江武利用担任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城关分局局长,天水市公安局局长,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治安管理局局长)等职务、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结算、车牌办理及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2764余万元。

被告人张江武退休后,于2018年至2019年,利用其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在工程承揽方面提供帮助,先后9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0.5万元。

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江武为谋求本人职务调动、晋升及其子就业,先后给他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14.3864万元。

被告人张江武另有182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定西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江武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张江武,男,汉族,1957年12月出生,江苏镇江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他长期在公安系统任职,2019年10月被查。

今年1月,张江武被开除党籍。

通报提到,张江武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毫无纪法观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千方百计对抗组织审查,担心问题暴露被查处,长期烧香拜佛,求安慰、保“平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常接受私营企业主高档宴请,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长期占用原任职单位公务用车;不择手段拉关系、找靠山、搞人身依附;长期跑官要官,升迁获权后捞钱买官;违背组织原则,瞒报个人重大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录用调整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贪婪成性,敛财成瘾,收受索要巨额财物;甘愿被不法商人收买役使,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充当掮客,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帮助他人讨工程、要项目,从中渔利;滥用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本身作风不正,家风不严,对亲属失管失教;藐视党纪国法,拒绝组织挽救,被立案调查后,表面检讨认错,实则变本加厉,肆无忌惮索贿受贿。其行为严重破纪违法,严重破坏任职地方政治生态,严重败坏公安干警形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张丽
校对/吴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