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容留少女吸毒结果女孩失踪”听法官说毒品犯罪那些事儿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6-22 15:07

以贩养吸、假借丢垃圾贩毒、容留未成年少女吸毒……在第33个“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为使广大民众了解毒品的危害,知悉毒品犯罪所判处的刑罚,北京房山法院结合已审结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示大家“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男子多次涉毒受处罚不知悔改 以贩养吸终获刑

瞿某是一名吸毒人员,在2017年至2019年间,他数次因吸毒、非法持有毒品被行政拘留。

2019年6月21日,瞿某在收到张某欲购买毒品的要求后,前往河北省涿州市从他人处购买毒品,并携带毒品返回北京市房山区,后瞿某前往张某住处,将2克左右冰毒交付张某,后二人在此共同吸食部分毒品。

同日23时许,民警在张某住处将二人查获。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瞿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不足10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其曾因涉毒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又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对其酌予从重处罚。

最终,瞿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房山法院刑庭法官佟家伊表示,吸毒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并非是“解压”或“治病”的途径。贪图吸毒一时之快,却毁掉一生幸福。吸毒亦成为诱发其他毒品犯罪重要原因。该案中,瞿某曾因吸毒、非法持有毒品先后八次被处以行政拘留,后因其对毒品及毒资的需求,以贩养吸,既运输毒品又贩卖毒品,最终难逃刑罚。

“我卖的是假毒品,不犯法!”

法官摆出一桌子证据

2018年6月16日,兰某将1个装有毒品的红色烟盒放置在胡某住处附近的垃圾桶旁,没过多久,胡某又来到现场将红色烟盒带走,红色烟盒内4小包共2.45克疑似毒品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

2018年10月17日,兰某自河北省购买毒品后至刘某位于北京房山的暂住地向刘某售毒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从兰某身上查获白色晶体2包,均检出甲基苯丙胺共,27.47克。

案件审理过程中,兰某坚称“其向他人售卖的是假毒品,其给胡某的是空塑料袋,其行为不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兰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29.92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现有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实被告人运输、贩卖毒品的事实,其向他人贩卖的是假毒品的辩解已被毒品检验报告等证据证伪。

最终,兰某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十一万五千元。

法官表示,毒品犯罪隐蔽性强、侦查取证难度较大,但法院审判过程始终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在毫不动摇坚持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同时,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该案中,证人证言、行车轨迹图、检验报告、监控录像等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实被告人运输、贩卖毒品的事实,被告人的辩解被一一证伪,依法审判切实做到“罚当其罪”。

容留未成年少女吸毒

不日后女孩不知所踪

2016年,孙某暂住在北京市房山区,在明知女生杨某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容留杨某在其暂住的出租房间内吸食甲基苯丙胺,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另查明,在孙某出租屋内吸毒的杨某父母离异,后跟随其父亲生活,在案发前已多日未回家。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其曾因吸毒而被行政处罚,仍不思悔改,又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其酌予从重处罚。

法院遂判决孙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表示,让未成年人远离毒品,需要从你我他做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注射毒品的,即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在容留人数、次数、后果方面不需要达到其他要求。”实践中,也有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懵懂无知而指使其代为运输毒品的案件发生。

家长和学校务必提高重视,关注青春期少年身心健康,加强对未成年人毒品防范的教育、引导,确保青少年的成长安全健康,绿色无毒。 

通讯员 佟家伊 吴卫娟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