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丨打破行业标准的油气回收装置 竟是设计师整出来的伪劣品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6-18 11:48

2016年初,北京市房山区的一个油库里,几名油气回收装置的维修人员正在作业。几人用电钻滋啦滋啦的钻着机器,仿佛不知道自己所处的地方,有着数万立方米的成品汽油。为了防止使用电钻的过程中产生火花,3个人一边安装、一边浇水。因怕被油库工作人员发现,还用板子一直遮盖着……

直到北京市环保局(现生态环境局)在一次对油库的检查中,才发现这家油库的油气回收装置似与其他不同,突兀地连了一个空气泵,经与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联合执法,查出了装置的违规安装行为。最终发现,这空气泵,竟是这个油气回收装置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目的是为了逃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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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搜索到,2019年12月17日,法院一审判决该油气回收装置的设计师薛某华有期徒刑15年,个人罚款150万元,并处公司罚款200万元。2020年5月8日,北京市二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油气回收装置多了个空气泵 还是后焊上去的

2017年,北京市环保局在一次抽查中,发现房山区某油库的油气回收装置有些“奇怪”——多了一个空气泵,空气泵的一端连接了装置的排放口,且有明显后期焊接的痕迹,怀疑该油库违法加装空气泵来达到偷排废气的目的,可能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对该油库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

2017年10月,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环境支队民警吴鸿华和同事庞丙亮与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了该油库。据民警介绍,因油库存油的过程中,油罐内无法灌满汽油,有一部分是汽油挥发后产生的气体。当油罐车前来运油时,在油灌装到油罐车的过程中,同样会产生大量油气。此类油气含有大量甲苯、二甲苯等有毒物质。而之所以要安装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就是为了通过膜吸附、碳吸附达到净化的作用(现在大多采用电降温的方式)。根据北京市出台的相关的地方环保标准,规定排放入空气中的油气中,非甲烷总烃(VOCs)的浓度不能超过20g/立方米,环保部门每年也会根据这一标准进行审查。

而这家油库在近两年的检查中,油库非甲烷总烃浓度的数值都极低,基本都在5g/立方米,有时候甚至只有1g/立方米。

于是,执法人员现场调来了一辆油罐车,一边用加油枪给油罐车加油,一边开启机器回收油气,发现空气泵竟在装置运转时,不断的从外界抽取空气,稀释排气管内的油气。而拔除了空气泵后测得的真实结果,非甲烷总烃高达320g/立方米,不仅超标16倍,更是原测量结果的近百倍。

吴鸿华他们首先怀疑是油库为了逃避监管,加装的空气泵。但在油库工作人员凌某的印象里中,大概是在2015年前后,这个装置就已经出现在这里了。虽然装置经常坏,需要维修。但因维修和维护太过专业,一直以来都是由生产厂家直接派人来。油库方一般操作装置,只需要按一下开关就行,至于空气泵是何时存在的也没人能说得清楚。

但是,经过执法人员检查,空气泵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并不是2015年,而是2017年3月3日。“我们当时还怀疑,会不会是日期标错了?这是在油库,我们打一个电话都不行,更别说是焊接空气泵会产生的明火了。”吴鸿华说道。

幕后黑手找人顶包 被民警识破

带着诸多疑问,吴鸿华与庞丙亮沿着2017年以后的记录继续查看。其中,一个频繁出现在维修记录单上名字“张某东”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记录显示,2016至2018年的维修基本都是由张某东前来。随后,油库的工作人员还想到了和张某东同公司的薛某华。“他比张某东岁数大,最开始的现场指挥和安装都是按着他的指示完成的”。就这样,嫌疑锁定在了两人身上。

因案件危害较大,公安机关决定进行立案侦查,进一步梳理案件线索,对两人开展摸排。

到了2017年12月7日,张某东主动来到了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他来了直接就说自己是来自首的,说知道这装置是作假,是他后期安装上的。”吴鸿华回忆道,虽然张某东供认得十分痛快,但民警发现,在很多细节上,张某东并不能自圆其说,反而支支吾吾。

当天晚上,吴鸿华和同事一起跟张某东聊了很久。聊到最后,张某东终于顶不住压力,承认是薛某华让他来的,并称薛某华给了2.5万元,让他承担这一切去自首,出狱后,还会再给他一笔钱作为补偿。

实际上,吴鸿华他们早已掌握,薛某华作为公司的设计师,才是设计和安装该装置的真正负责人。

就在对张某东进行讯问的同时,吴鸿华他们还追查到,薛某华也和张某东一同抵达北京,并于当天入住了酒店。“我们在审问张某东的时候,薛某华还在给张某东发信息,问怎么样了。” 吴鸿华说道。就这样,依据张某东提供的信息,当天警方对薛某华实施了抓捕。

“我们出现在薛某华面前,他就明白了,张某东已经什么都说了,后来他也很快就坦白了。” 吴鸿华回忆道。

为了奖金偷工减料 油罐内用电焊焊管线

警方通过审讯了解到,2010年5月,应聘至北京某环保科技公司,成为该公司的工程师,后来成为了公司的项目经理。

2014年,薛某华设计了一款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并将手绘图纸提交到河南质检局审核通过。

那时,公司规定,薛某华每卖出一台装置,可以给他的项目组提成1万元奖金。为了能让自己设计的装置大开销路,薛某华又重新对这款装置动了歪脑筋,在装置上加装鼓风机。

“薛某华设计的装置,原本用来吸附油气的膜换成了几乎没有作用的膜,炭包也换成了劣质品。”民警庞丙亮说道。“但这样油气浓度肯定超标了,他就想到,在装置上加装鼓风机,从外面往里抽空气,这样油气的浓度就下降了。”庞丙亮告诉北青报记者,在这样的改装下,正常市场价格约为300万元左右一台的油气回收装置,从薛某华这里买,最高只需要120万元。

但随后,市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多家油库存在油气回收装置加装鼓风机的问题,均责令油库进行拆除。从那之后,薛某华便想到,在装置上安装隐蔽性更强的空气泵。

“油气回收装置很大,是用很多零件拼装成的。薛某华自己找了家天津的厂子进购空气泵、管线,又在河南的一个工业园里,重新画了一张设计图,找工人进行组装。” 吴鸿华说道。

2016年,在一次油库让环保科技公司来人维修油气回收装置时,一直负责维修的张某东来了。只是这一次,他还带着薛某华布置给他“加装空气泵”的任务。

在一排五六层楼高、直径十几米的圆柱形储油罐旁,张某东并不觉得有多危险。到了之后,他拿出空气泵、管线和电焊,便开始了安装工作。

从判决书中,记者看到,在安装的过程中,薛某华现场指导,张某东实际焊接,为了防止使用焊接的过程中产生火花,他们一边安装、一边浇水。因怕被油库工作人员发现,还用模板一直遮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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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量无法计算 两张图纸成关键

就这样,警方逐渐掌握了薛某华的犯罪事实。但在法律适用上,却又有些波折。

“薛某华改装的这套装置排放的废气因直接混入了空气中,污染物的总排放量、浓度等重要的数据已无法统计,以现有的证据很难证明两人构成污染环境罪。” 吴鸿华表示。

案件侦办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随着办案民警反复查阅装置图纸、走访相关行业企业,最终发现薛某华提交给河南质检局和私自找工厂组装的图纸存在不一样的地方,案件又迎来了新的转机。第二份图纸不光改变了原装置结构,部分部件还存在以次充好,而这些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顺着这条线,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查证薛某华整个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另一路出差去该环保科技公司,实地取证。还联系上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薛某华卖出的油气回收装置进行电气防爆安全检查,结果认定其不符合《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等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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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被判15年 罚款150万元

2019年12月17日,一审法院对薛某华一案做出判决。在判决书中,记者看到,薛某华承认了自己在2014年设计油气回收装置时,就担心装置监测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浓度,便在整体装置的污染物排放管底部加装了一台鼓风机。机器一启动,鼓风机自动运转,向排污口注入清洁空气稀释污染物排放浓度,干扰监测结果。

2015年底,有油库向他反映,鼓风机的问题被环保部门查出来了,必须拆除。薛某华心里知道,拆了鼓风机,装置环保监测肯定不合格。便想通过更换冷凝机、压缩机等方式让装置达到合格标准,但一直不能合格。出于经济原因,他便想到把空气泵加装到装置中,干扰监测结果。

法院认为,该环保科技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200万元以上,薛某华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经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综合在案证据,证实薛某华为保证涉案的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能够达到国家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而在设备中加装了鼓风机和空气泵,其分别销售给4家油库的4台设备防爆性能综合判定均不合格。综合在案证据,能够认定薛某华实施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该环保科技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200万元;薛某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薛某华对判决结果不满,进行上诉。2020年5月8日,北京二中院做出二审判决,驳回薛某华的上诉,维持原判。

实习生 蒋敏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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