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曾经试图自杀的“内鬼”权王军已经被判了。
6月15日,陕西省咸阳市委原常委、纪委原书记、监委原主任权王军获刑22年。法院查明,他犯了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非法狩猎罪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权王军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权王军,男,汉族,1961年11月出生,今年59岁,陕西澄城人,大学学历,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4年7月,23岁的权王军在陕西女子监狱教育科任干事、科员,8年后,权王军在陕西省纪委《党风与廉政》杂志社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副主编、正处级副主编。
2004年6月,权王军到了省纪委,担任执法监察室副主任,2008年6月任陕西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副厅级巡视专员。
2011年12月,权王军任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2015年8月任咸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9年3月,权王军在咸阳市纪委书记任上被查。
一个细节是,权王军还曾“以极端方式对抗组织审查”。
在落马当月,2019年3月1日下午,陕西省委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召开情况反馈会,向咸阳市反馈督导意见,当时,权王军以“市委常委”身份出席。
据媒体报道,当时的反馈会议“指出了责任落实、宣传发动、案件线索、综合治理、组织领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6天之后(3月7日),权王军曾试图自杀。
据《廉政瞭望》披露,当日,权王军曾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出一条消息,说自己因岗位特殊,每每遭到打击对象的诬告诽谤和造谣,造成精神上的抑郁与烦躁,“决定用自刎方式结束生命”。
另据《新京报》报道,3月7日晚,权王军曾在市委宿舍里自杀,被秘书发现送医抢救,后脱离危险。
2019年3月17日,权王军被查。
后来的消息显示,权王军问题不少。
2019年9月,纪委通报称,权王军不按规定参加民主生活会,不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如实填写个人档案资料,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对他人打击报复;为涉黑涉恶人员提供保护;泄露审查调查案情,违规处置案件线索等。
纪委直陈,权王军“肆无忌惮、不知敬畏” 。
2019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公开曝光了几起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权王军为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提供保护”案。
2016年至2018年,权王军在担任咸阳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干预公安机关有关案件办理,为多名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提供保护。
2018年8月,咸阳市武功县公安局对以吴领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人员予以拘留,权王军多次要求咸阳市公安局相关领导释放吴领会或降格处理。
涉恶犯罪人员张某某,因涉嫌非法放贷、非法拘禁犯罪被咸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经权王军协调,该案一直搁置。
此外,权王军还利用职权,为涉恶犯罪人员李峰(2019年5月因开设赌场罪被逮捕)等人争夺兴平市某大厦产权提供帮助。
根据这次法院查明的情况,权王军敛财就始于2011年。
2011年至2019年,权王军在担任省委巡视组副组长、杨凌示范区纪工委书记、咸阳市纪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工程承揽、土地审批、企业经营、涉及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721.83765万元。
除了受贿罪,权王军还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权王军个人及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为人民币2930.463642万元;滥用职权,擅自处理违纪资金;伙同他人多次持枪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法院查明,权王军伙同他人多次持枪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狩猎,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
被告人权王军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弹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被告人权王军在调查审查阶段主动交代了部分受贿事实,该部分可认定为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董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