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被男同事强奸 警方:无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撤案
河南洛阳伊川县公安
2020-05-21 21:01
21日,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2019年12月,一女子报警称被男同事强奸,经警方调取查阅通话及微信记录等,查明2019年7月至12月间,两人持续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针对女子发帖反映的情况,伊川县公安局多部门多次对此案进行研究。因无证据证明男子实施强奸的事实,2020年4月12日,警局决定撤销此案。
编辑/白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