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新闻,当地媒体上月报道了南京一位小学生“吃鸡”14分钟花掉4万一事。
新闻播出后,5月1日,游戏平台主动联系了学生家长时先生,经核实协商,最终同意退还70%费用。剩下30%的费用由苹果公司收取的费用,则需另找苹果公司协商。
事件回顾:14分钟刷掉70多笔
据荔枝新闻,南京市民时先生反映:
3月16号早晨,他的支付宝账号、银行卡在短短14分钟内,被刷掉70多笔总计4万多元的消费。消费记录显示,全是在"和平精英",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吃鸡"游戏里买的游戏点券。
从账单的详细信息中可以看出,这些扣款每一笔都是648元,分别从时先生的支付宝花呗、余额、绑定银行卡扣除,总金额大概四万五千元,在短短的14分钟时间里,分别通过70多笔订单扣取。
时先生说,自己从来不打游戏,但有一部空闲的苹果手机给10岁女儿上网课用。一问,原来是女儿下载了"和平精英",点击购买了游戏点券,648元是标价最高的点券套餐。
女儿说,时先生的苹果支付密码比较简单,被她猜了出来。不过在点击购买的时候,她并不知道这需要花钱。时先生的女儿告诉记者,她以为领取这些点券花的是虚拟货币。
苹果客服拒绝退款
在新闻播出之后,5月1日,腾讯游戏平台主动联系了学生家长时先生,经核实协商,最终同意退还70%费用,而另外的30%属于iOS平台分成,由苹果公司收取。腾讯游戏公司让他找苹果客服,不过苹果方面表示无法退款。
从双方的通话录音中可得知,苹果客服在这件事上态度异常坚决,不管时先生这边给出什么理由或证据都只有一句“不能退款”作为答复。
时先生认为,就算是女儿的“误操作”造成现在的局面,家长固然有一定责任的同时,平台同样要负责。毕竟在短短14分钟内70余笔充值订单,金额高达4万余元这样的反常操作,也让人不得不怀疑平台不作为。时先生对于苹果客服的“不退款、不解释”表示难以接受。
未成年人充值金额有限制,需严格实名认证
“熊孩子”们拿着家长的手机、电脑进行充值的新闻屡见报端,而很多时候运营商也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那么,相关法律法规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第18条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自己工作赚钱养自己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合同法第47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除非是纯获利益的合同,不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
“法律快车”网站认为,未成年人在游戏内进行大额充值不属于“纯获利行为”,也与不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父母拒绝追认的话,应属于无效行为,家长有权要求游戏运营商退款。
2019年11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对网络游戏平台对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时段、时长、付费情况进行了具体规定。
其中规定,在付费服务方面,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在网络游戏时长方面,规定每日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具体标准主要是从合理分配未成年人日常作息时间角度提出,除去正常睡眠、学习、用餐及文体活动时间外,区分节假日和其他时间,对游戏时段时长予以限定。
在实名账号方面,《通知》要求严格实名注册,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
《通知》还规定,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探索实施适龄提示制度;积极引导家长、学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监护守护责任,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游戏运营商应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游戏运营商还应从几个方面入手,还应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网络游戏的内容、功能和适用人群,制定网络游戏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并在网站和网络游戏的显著位置予以标明。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限定网络游戏用户在单款游戏内的单次充值金额,并在用户进行充值或者消费时发送要求用户确认的信息。确认信息中应当包括充值或者消费的法定货币或者虚拟货币金额、获得的虚拟道具或者增值服务的名称等内容,以及适度娱乐理性消费等提示语。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保存用户充值及消费等信息记录不少于180日。(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江苏新闻、荔枝新闻、IT之家、法律快车等)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