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机关对石凤刚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件提起公诉
京检在线 2020-01-19 16:31

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原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石凤刚及其子石阳为首的20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阻碍军人执行职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占用农用地、串通投标、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贪污、受贿、行贿案,原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处刑侦科科长张广红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贪污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石凤刚及其子石阳于2013年至2018年间,在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范围内,先后纠集被告人于万、赵书连、于冠珍、王永胜、张亮等二十余名团伙成员,通过把持基层政权,形成人数较多、结构稳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形成强势地位、树立非法权威、逞强争霸,攫取非法利益,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贪污、索要及收受贿赂、职务侵占、串通投标、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活动,并在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纵容下,大肆毁林,垄断辛庄村土地资源,破坏辛庄村生态环境,非法聚敛巨额财富;通过渗透、把持基层政权、违规发展组织成员入党、违法为组织成员获取人大代表政治地位、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干扰国家机关、人民军队在当地的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基层政权基础,危害国防利益;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纵容,在当地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致使当地群众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常途径控告、举报,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及生态环境。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村霸”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首都社会的和谐稳定。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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