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记者从南丹县委宣传部获悉,由于南丹县“10·28”矿山坍塌事故现场持续高温、有毒气体浓度大、地质情况极不稳定等原因,受困人员已经无生还可能,且现场已经不具备救援条件,根据专业救援队和救援专家组建议,现场救援指挥部决定从11月7日19时终止救援工作。
武警官兵正在对发生冒顶事故的南丹庆达惜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大坪村矿区锌银铅锑锡铜矿2号隆口实施警戒 肖文伯 摄
10月28日18时30分左右,南丹县庆达惜缘矿业公司矿山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11人失联。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三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在国家应急管理部工作组的现场指导下,迅速调集专业救援队伍,不惜一切代价、不放弃一线希望,全力以赴开展现场处置救援工作。
救援人员在现场待命 俞靖 摄
据现场救援指挥部介绍,由于事故发生地点属于采空区岩石破碎冒落带,坍塌方量大,大中型救援装备无法进入,且地压活动相当活跃、井下温度居高不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很高,救援条件异常恶劣。特别是11月5日监测到的井下震动已导致坍塌处巷道产生新的冒顶,救援点已无法进入。
事发矿井井口 俞靖 摄
经综合分析研判,在高温、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等不利条件下,井下被困人员已不具备生命存活条件,救援队多次用生命探测仪探测,井下未发现生命迹象,且已不具备救援条件;如继续救援极易发生次生灾害,对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有可能造成新的伤亡。
根据专业救援队和救援专家组建议,现场救援指挥部决定, 11月7日19时后终止施救。谨向事故遇难者表示深切的哀悼,向遭受不幸的遇难者家属致以诚挚的慰问。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费志荣等参加救援 林浩 摄
据了解,南丹县10.28事故发生后,原现场专家组初步认为,该事故为冒顶事故。11月5日,结合坍塌量及相关数据分析后,专家组认定该起事故为坍塌事故。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