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瓜农拽倒偷瓜者倒赔300元续:当地对处警单位启动执法监督程序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08-03 23:09
近日,河南鹤壁淇县瓜农西瓜被偷,拽倒偷瓜者,在当地警方调解下倒赔300元一事引发关注。在媒体报道后,偷瓜者已退还300元,但当地警方对此事的处理引发的争议仍在继续。8月3日晚,鹤壁市公安局发通报称,针对公众关注的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起盗窃西瓜的警情,鹤壁市公安局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河南鹤壁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8月2日晚通报,2019年7月29日6时44分,淇县北阳镇枣生村村民宋某(女)与其女儿耿某骑电动车路过庞某的西瓜地时,宋某下地摘了八、九个西瓜,价值二十余元。当她与女儿骑电动自行车离开时,庞某追赶中拉拽电动车把,致使三人同时摔倒。耿某双膝盖擦伤,电动车车把摔坏。
民警处警后进行了询问,因西瓜价值小,情节显著轻微,对宋某及其女儿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考虑到宋某及其女儿受伤,即进行了现场调解,庞某赔偿宋某伤情300元钱。
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在民警耐心教育训诫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先,主动退还了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同时,派出所民警也帮助庞某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设醒目标语提醒劝戒随意摘瓜行为。
瓜农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西瓜被偷倒赔300元后,对偷摘瓜者不敢进行拦截。
在淇县公安局的通报中,对偷瓜者的行为描述时用“摘”而非“偷”,多数网友认为,虽然西瓜价值不大,但并不应该影响其盗窃行为的性质认定。
对此,8月3日晚,鹤壁市公安局发通报称,针对公众关注的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起盗窃西瓜的警情,鹤壁市公安局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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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王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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