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朋友看病耽误2小时 加盟商被强制退训损失上万
红星新闻 2019-05-03 08:40

5月1日,站在四川省成都市长华路19号的书亦烧仙草公司楼下,来自陕西西安的女生张盈(化名)嚎啕大哭。

因同伴肾结石突发,张盈紧急送他就医,耽误了培训时间,因此被公司退训。整个培训为期12天,她已经培训了8天。按照计划,四天后她可以正常结业回西安开奶茶店。

“说我无故旷工让我退训,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如果重新培训,我又要等半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我耗不起,我付的每一笔钱都是贷款,我承受不起。”张盈说着又红了眼睛,光是参加书亦烧仙草的培训,她和同伴就花了2万元(住宿、交通费用),加上加盟费、店铺转让费、租金等,共计44万。

5月2日,书亦烧仙草公司回应采访称,公司与张盈的事情属于公司内部事务,任何人没有资格插手。

律师表示,公司做法显失公平,具有主观恶意,给加盟商造成巨大损失,应当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陪朋友看病两小时被退训

损失上万元

张盈是陕西西安人,今年26岁,和同伴看中书亦烧仙草在西安的品牌影响力,通过百度,张盈联系上书亦烧仙草的招商经理。

“他们说店铺必须先通过公司的审核,才能加盟。”张盈说,只要能挣钱,公司说什么他们做什么。因此,他们在西安凤栖园地铁口找到一间33平方米的店铺,为此交了25万的转让费和12万/年的租金,这个店铺很快通过了书亦烧仙草的审核。

“店铺审核后,他们催着我们来签约,说同等地段的除了我们还有一家,如果不赶紧来就要被抢。”张盈说,4月3日,她来到成都市长华路19号的四川书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前后仅30分钟,她和公司完成了加盟签约,并交了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设计费等近7万元。

为了节约钱,当天她和同伴赶回了西安,开始准备店面装修事宜。按照合同约定,店面设计和装修都是由公司完成,张盈付费,光这一块,又得花8万多元。4月22日,张盈和同伴来成都参加加盟商培训,为期12天。

“一开始公司说可以免费培训3个人,后来说五一人多,就报2个名额。”张盈说,5天为公司总部理论学习,7天在门店打工实训,4月29日,她和同伴赵鹏(化名)在外面吃完午饭回去。

“当时我和同伴一前一后走,走着走着他不见了,我回头一看,他躺在地上,脸色发青,直喊肚子疼。”张盈说,她在成都人生地不熟,路人帮忙拦车,将同伴送到了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赵鹏被诊断为肾结石需要立即手术。

在医院张颖扛着一个大男人跑上跑下累得精疲力尽,做了手术输了液,回到酒店已经是下午五点多,赵鹏接到了实训店店长电话,问他们没有到店的原因。

“公司晚班是下午4点,看同伴跟公司解释,我觉得公司已经知晓应该会理解。”张盈说,当时她太累了准备睡了,打算次日早点到店,这时赵鹏告诉她,他们因为无故旷工已经被退训。

“是同伴生病,不是无故不来,后来经过解释,公司要赵鹏出具医院证明。”张盈说,他们向公司提交了医院检查单,可是即便如此,公司只同意赵鹏继续培训,对张盈依然做退训处理。

“我不停地跟招商部、培训部还有公司领导求情,求他们给我一次机会,我们凑钱不容易。”5月1日,多次求情无果,张盈还得知,她被退训除了陪朋友看病,还有培训综合表现不佳。“我是一个很好强的人,被说表现不佳,受不了。”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第二种解决方案

重新推荐一人培训但需要收费

5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在一家咖啡厅见到了张盈,她着急之色溢于言表,语速非常快。

“我真的没有办法了,光来成都培训两个人已经花了2万元。”张盈红着眼睛说,来成都后,西安店铺装修因故被物业暂停,她需要赶回去处理,而按照公司规定必须要两个人培训结业方可以开业。目前,为了开这家奶茶店,她已经支付出去44万元,每一笔按日计算着利息。

“内外夹击,我真的耗不起,所以我们对公司言听计从,只想能早一天开业。我不想和他们闹翻。”张盈说,按照合同规定,如果自己提出解约,近7万元加盟费可能退不回来,她只想如期完成培训,尽早开业。

当着记者的面,她拨通一名傅主管(音)电话,对方解释,她被退训的硬性理由是“无故旷工”,软性理由是“来自培训老师和实训店长的意见,她综合表现不佳,因此作退训处理”,解决方案是张盈可以推荐一个人参加下期培训,培训时间为5月6日,待此人完成培训结业后再开业,但是张盈得支付培训费500元。

“我们是加盟商,双方是合作的关系,但是在他们面前,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免费名额本来就有3个的,再培训还要再出钱。”张盈说,如果重新培训,她得再花六七千元。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张盈手中的《合作合同》,纵观全文,作为甲方的书亦烧仙草基本没有任何违约责任,而作为乙方的张盈有多达9条违约责任,一旦违约需要支付5万元违约金。合同中载明的开业前提是,必须公司培训并考核合格,合格的标准是《参照运营部培训考试相关标准》。对于这个《标准》,张盈表示从未见过。

书亦烧仙草回应

任何人没有资格插手公司内部管理

当日下午,记者以朋友身份陪同张盈到了书亦烧仙草公司,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觉得张盈“情绪太激动,沟通效率太低下”,故而拒绝和她沟通。红星记者表明身份后,公司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并且以“请”的方式将记者驱赶出去。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拨通该公司一负责人曹先生电话,他说,张盈被公司退训是他们之间的合作,任何人无资格插手。“我们中间出现任何事情跟你没有关系,这是我们公司内部的事务,你没有权利和任何资格来插手,不管你是记者还是哪里的。我们公司内部有处理事情的方法,没有人可以干涉公司的管理,公司所有的合约、合同都是通过法律认可的......”

记者离开后,书亦烧仙草给张盈发了微信,说可以让张盈解约,退加盟费和管理费,而保证金和设计费(1.2万元)不退。

律师说法

公司做法显失公平,具有主观恶意

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分析认为,该公司的做法显失公平。

“交了加盟费等费用,公司有义务提供加盟培训,不可能因为加盟商一点小行为而造成加盟商巨大的损失。”邢连超说,公司显然利用合同优势规避自己的责任,而无限放大加盟商的责任,损害加盟商的利益。公司的权利很大,而加盟商权利很小,义务很大,这种合同条款在法律中可以认定为无效或者可以撤销。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方毅律师分析认为,张盈的行为属于助人为乐,是善举,是社会鼓励和支持的善意行为,而这种行为不会影响书亦烧仙草和加盟商双方合同中权利义务的履行,对书亦烧仙草公司运营不会造成实质的影响和损害。

“这种行为很小,而公司基于强势地位故意放大,甚至可以说有主观的恶意。”方毅说,另外,《标准》加盟商是否知晓,即便知晓,这种考核标准属于公司为了自己内部管理出具的单方面声明,对于加盟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从目前沟通来看双方合同已经履行过半,如果公司基于这个行为要解除合同,或者不继续履行合同,虽然合同中没有明确公司的违约责任,但是基于合同公平原则,公司要为加盟商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摄影报道/红星新闻记者 钟美兰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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