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并非压缩企业合理利润,更不是要影响从业人员收入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1-28 15:33

11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介绍,近年来,我国社会物流成本水平总体保持下降态势,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由2012年的18%,降至2023年的14.4%,即每创造100元GDP所支出的物流费用,从18元下降到14.4元。

日前,《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对外发布。方案提出,到2027年,力争将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降至13.5%左右,明确了包括深化物流领域重大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健全国家物流枢纽与通道网络、加强创新驱动和提质增效、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等重点任务。

“综合来看,全社会物流成本仍有较大下降空间。但不是简单降低运输成本,也不是要压缩物流企业的合理利润,更不是要影响物流从业人员的收入。”张世昕强调,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是要统筹降低物流成本和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通过调结构、促改革,优化全社会物流资源配置,加强物流各环节协同衔接,全面提升物流体系运行效率,用尽可能少的物流费用支出,支撑尽可能多的经济产出。

张世昕表示,国家发改委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工作专班,重点加强跨部门、跨地区以及重要综合性问题沟通协调。下一步,将积极发挥工作专班的作用,扎实推进《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营造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良好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编辑/马晓晴
校对/葛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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