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在深海、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再推出一批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澎湃新闻 2024-08-30 12:00

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王善成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在深海、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再推出一批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意见》)。王善成表示,《意见》明确要“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主要考虑是,一方面,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准入事项依然偏多,一些暂不具备条件在全国范围放开的准入事项,需要通过试点先行探索。另一方面,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政策,也需要通过试点不断完善。选取部分地区开展放宽准入试点,推动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准入政策体系,有序推进相关领域准入放宽和环境优化。

王善成介绍,自2021年起,选取海南、深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南沙等地区,持续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将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作为重要抓手,重点在医疗、金融、交通、文化、教育等领域推出一批特别措施,切实放宽数据产权市场、航空航天、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深海、现代种业等领域准入门槛,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各类生产要素便利流动,取得明显成效。

王善成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落实《意见》要求,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一是开展新业态新领域准入试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在深海、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再推出一批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积极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准入机制,推动重点领域创新成果应用,提升市场准入效率。

二是优化市场准入流程管理。进一步简化准入程序,优化准入审批流程,对涉及审批条件较多影响准入的,通过试点简化审批条件。同时,通过试点,探索建立与放宽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快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格局。

三是加大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意见》要求抓好已部署的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落地实施,做好政策评估和经验推广。近期已开展海南、深圳等特别措施的评估督导,对一些成熟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措施,在更大范围推广应用。(澎湃新闻记者 滕晗)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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